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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天生烂仔 -- 第20章 勾心斗角

类别:异界大陆 作者:草履虫 书名:冰火两虫天 更新时间:2015-07-16 23:01:12 本章字数:3152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就需要调解,特别是对于脾气怪异各色各样的虫人,为了避免过激的火拼与内耗,虫人委员会应运而生。

从某种意义上讲,虫人委员会就代表着迷雾沼泽的律法和秩序。委员会成立之初,参照军队联席会议的制度,由三百六十五个虫族各选派一名代表,任为委员会委员,从而保证了每个虫族的基本发言权。

经过数百年的更替变迁,本来数目最为庞大的虫族慢慢由三百六十五个缩减到九十六个。适应虫族缩减的大势以及权力集中的趋势,委员会又增选了九名常任委员,专项审议虫族的大小事务,并从常任委员中任命一位委员长。至于最近一位委员长,就是虫人大贤者老毛子。

据说老毛子大贤者是头顶莲花降生于世,刚出生就开口说话,虫语鸟语人语兽语变着花地说;三岁就会作诗,三个字五个字七个字的诗变着花地写;六岁就会奏曲,东歌南调西曲北棒槌变着花地玩……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用虫人一句通俗的话说:即便九十六个虫人族落数百万虫人的脑袋加起来,也比不上大贤者一根头发藏着的智慧细胞多。所以,苍穹顶珍藏馆的极品收藏中,排位第一的就是老毛子大贤者的一根绿头发,而且还是出生时保留的胎发。因为,过了十八岁后大贤者就一发难求了。

默罕默德挠了挠脑袋,光秃秃的头顶闪闪发光。

“哈哈,大家发现没?默大叔和老毛子大贤者真的很相像哎。”怪癖甲壳虫仿佛发现了新大陆,拍着手说:“大贤者和默大叔都擅长吃大块的肥肉,喜欢喝火辣的热酒,都是苍穹顶最肥的大胖子,都是罕见的又懒、又笨、又丑的虫人。啧啧,瞧他俩中年脱发,后脑勺还都是鼓起来的蛤蟆形……”

这是在夸人还是在损人啊!连阿烂都替怪癖虫捏了把汗。瞧瞧人家金光,一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

“伦巴,默大叔的后脑勺不是……蛤蟆形,是智慧型!”阿光从座位起身,躬身说,“默大叔,您就是继老毛子大贤者之后虫族最聪明的智者,您不当选委员长,还有谁具有资格?”

血炼紧跟着醒过味来,捂住伦巴的大嘴巴,然后拍着胸脯说,“默大叔,以天上众神的名义,我和伦巴兄弟愿赴汤蹈火,为您争取到委员长的荣誉。”

“大叔年龄大了,也只能坐在委员会某张桌子后面替你们青年人出谋划策。”默罕默德眯缝着眼,诚恳地说:“但是大叔保证,只要大叔在委员会有了决策权,第一项议程就是替迷雾沼泽选拔一位联军统帅!”

他又多余地补充一句,“三个贤侄的机会最大。”

三大虫族的青年话事者神色动容,眼神有些飘忽地扫向另外两个人。

老蛤蟆简直老成精了。

如果不是给人掐住后脖颈说不出话来,阿烂真想为默罕默德喝一声彩。

连他这个局外人都被煽乎得热血奔流,更何况那三个虫族明日之星了。

迷雾沼泽的联军统帅,那意味着将是继五百年前率领大军参与百族大战的虫族第一英雄史泰虫之后,全体虫族第二任主管军事政务的大统帅。

很多时候,荣誉是比刀剑还要锋利的武器。

看到三个虫人青年跃跃欲试的模样,默罕默德翘起了嘴角,褶子脸笑成了一朵老菊花,那瓶花了他上千金币的皇室飞渡御酒买的真值,虽然他也喝不惯那股糙马的尿味。

虫人青年么,有热血、有赤诚、有干劲,如果不拿来利用简直就是浪费了。

宏大的蓝图已经确定,剩下的就是细节的拟定和方略的实施。一时间,三大虫族的青年话事者主动请缨,有的表态愿用金钱砸服那些弱小族落以帮着投友情链接票支持老蛤蟆,有的愿意出人力当打手恫吓不服气的违逆者。更有甚的,那个怪癖甲壳虫准备亲自上阵组建一个竞选宣传啦啦队迷倒所有人,哪怕牺牲男相也在所不惜。

这不是越帮越忙么?阿烂再次深深鄙视了一回怪癖虫。

“各位贤侄,这里是迷雾沼泽,不是USA的选举……不对,不是人类帝国的阴谋较量。”默罕默德就算城府再深,现在额头也见了汗,决定收回前面的话。虫人青年确实有热血、有赤诚、有干劲……但是有一样东西则是严重欠缺,那就是脑子啊!

“不论你们信不信,在大叔的心目中,所有虫人都是亲兄弟。大家光明正大地比武较量还可以,怎么能用阴谋诡计外加……男色诱惑自己的兄弟呢?”默罕默德以无比凝重的姿态,蠕动着宽阔的大嘴说:“除了投票选举之外,虫人委员长还有另外一个简单易行的选拔规则,那个规则只有四个字……腐蚀之地。”

“默大叔,腐蚀之地可去不得,没有人可以对抗幽鬼的侵蚀。”金光大喊起来。

“而且,那里还有异虫的死灵,就算您的意志像钢铁一样,也不可能扛得住啊。”血炼罕见地跟金光态度一致。

“说实话,就算默大叔身子再胖三倍、脑袋再圆五倍、人再丑上十六倍,俺也不认为能降低对乱性女巫的吸引力。那些女巫应该有八十年,不,八百年没见过男人了,默大叔您肯定会被吸成人干滴。”怪癖虫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这句话的威力甚至超过十八级的强大旋风,将厅内所有的虫人扫倒了个七七八八。而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则让自己像赖皮狗一样趴在地上,“所以,俺一直认为,女人是万万招惹不得的,她们太能吸了。只有男男才是你好我好哥俩好……哎吆!”

青皮裙女孩面无表情,斜着眼瞅着厅堂中央悬挂的壁盏金灯,仿佛刚才那一盘子不是她砸的。

三大虫族青年话事者唾沫费尽,怎么也改变不了默罕默德的想法。老蛤蟆表示心态已决,他一把年纪早活够了岁数,这一趟腐蚀之地是非去不可的,就算死也要为了追求了一生的荣光和梦想而死去。

表完决心后,他还塔拉着眼睛瞅着在座的三个青年。那意思再明显不过,快点上贡吧。

“我们血皮族有一块祖传的血心玉,具有生肌长骨、治伤化毒的功效,或许有助默大叔的腐蚀试炼。”这一回血炼上道最快,从怀里掏出一块拳头大的血红晶石,光泽红润鲜艳,显然价值不菲。

怪癖甲壳虫也没有含糊,从青皮裙女孩手里接过一个包袱,打开后是一件黑光闪闪的铠甲,“炫黑铠是俺们甲壳虫族锻造的一等一的铠甲,以千条炫黑虫琵琶尾编织打造,不惧火烧冰侵。最重要的是,炫黑铠甲很有弹性哦,就算默大叔以后身子再圆再胖再丑三十二倍,也肯定穿得下……哎吆!”

青皮裙女孩收回拳头,继续斜着眼瞅着厅堂悬挂的壁盏金灯吹口哨。

血炼逼视着对面的金光,冷笑着说:“火叶虫族的少主,你准备了什么好东西呢?”

火叶虫族不同于其他两族,并没有像疗伤石以及护体铠甲等拿得出手的副业。显然血炼也清楚对方的底细,阴阳怪气地接着说:“如果你们族落拿不出好玩意,不如干脆献上你们的第一勇士吧,我相信默大叔一定不会嫌弃他混饭吃。”

默罕默德果然提起了兴趣,“是火叶虫族那个擅长用枪的战士么?听说他经历大小上百战,还从未败过,已有迷雾沼泽第一勇士的称号。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血炼得意狞笑,他打好了如意算盘,如果火叶族第一勇士真的去当默罕默德的保镖,极可能死在腐蚀之地,对于血皮虫族来说,犹如斩断了逼在咽喉的一支利剑,“默大叔,那个火叶虫族第一勇士……不,迷雾沼泽第一勇士,他的名字叫金钢。”

这些日子,还是头一次听到那个家伙的名字。阿烂感觉身子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钳制他的青皮裙女孩有些奇怪地低声问,“你认识火叶族的金色闪电?”

糟糕!

阿烂眼珠转了下,立马找到了一个很烂但又很实用的借口。

“不认识,我只是有点尿急!”

“忍着!你要尿出来一滴,本小姐将你脑袋塞到尿桶里喝个饱。”

靠,这是女孩还是女老虎啊!阿烂算是服了,难怪又高又壮的怪癖虫都怕她。

另一边的金光已经摆出了服气的态度,“火叶虫族人不擅手工,实难弄出疗伤晶石和护身铠甲。”

“废话!”血炼哼了一声,“乖乖献上第一勇士吧。”

那个青年腼腆地笑了笑,并不以为意地说:“不巧的是,金钢前辈在上一次狩猎中受了伤。但他的狩猎品倒有一件稀罕物,勉强能拿得出手。”

他轻叩一下桌子,有人递上来一根长剑式样的骨状物,长五尺宽四寸,通体光滑莹白,呈现宽长的剑形。骨身略带弧线,前狭后粗,只在末端装着一个钢铁护腕。

接着火叶虫族一位猛将拔出佩刀,“叮” 砍了上去,那骨头纹丝未动,精铁制成的刀刃却迸出一个缺口。然后金光提起骨剑,朝短刀上一劈,看似无锋的剑刃却锐利无比,轻易将短刀斩成两段。

“龙牙!”默罕默德的眼角微微跳动。

大厅再一次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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