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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雪月传奇 -- 第十四章 金兰契

类别:东方玄幻 作者:麦羽 书名:沧海明月风 更新时间:2014-03-20 07:11:37 本章字数:7202

那原本冷傲非凡的黑衣人此时也瞧见了叶孤雪,他的表情竟也有些耸然动容,失声道:“你怎么也在这里?”

叶孤雪向前踏出数步,有些激动的道:“果然是你,十三郎,好久不见,想不到会在这里遇见你。你……你可还好吗?”

柳十三郎脸上浮过许多复杂的神情,沉吟半晌,才缓缓地说道:“往事不堪回首,我们挥手道别已经有数年之久,世事变迁,现在已不复从前,你变了,我也变了。现在我已经不叫柳十三了,你还是叫我柳无恨吧!”说着,他的脸色又恢复了冷傲。

叶孤雪颓然道:“柳无恨……哎……看来,你还是不能忘记当年那些事啊……”

柳无恨面上肌肉一阵抽搐,终于不再理睬他,冲着冯夕阳道:“冯老先生,对不住了,冒昧的搅扰到你的寿宴,非我本意,无恨奉主公之命,前来给你传信的。”他毕竟还是碍着叶孤雪的面子,言语间对冯夕阳也变得客气了许多。

冯夕阳道:“不必客气。尊主却是何方神圣,可否赐告?”

柳无恨口中缓缓说道:“半夜鬼敲门,阎君索魂到。柳某的主公就是阎王令的主人——阎君。”

叶孤雪睚眦俱裂,厉声道:“你本是堂堂大好男儿,骑马仗剑行江湖的热血游侠,现在怎么去投靠了那种妖邪之辈,你要把柳叶两家的侠义为怀置于何地?你如何对得起柳家的列祖列宗,去做那恶魔的走狗?”

柳无恨冷笑道:“你骂吧,尽管骂个够。我命由我不由天!人生在世,各有各的道路要走,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井水不犯河水就是,你也犯不着来为我担心。”

叶孤雪哼道:“好,好,好,你既然连这种话都敢说出口,我还能有什么屁可放。以后咱俩的兄弟之情就一笔勾销,生死各安天命,就当谁也不认识谁。”

柳无恨淡淡的道:“那样最好,现在我们就割袍断义。”也不见他如何作势,但见一道白气闪过,他身穿的黑袍突然割断一截长袖,随着风飘飞到叶孤雪的身前。叶孤雪气得面色铁青,浑身颤抖,突然拔出长剑,一道电光激射,正穿过那截断袖,一直飞入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剑身入石后仍闪耀不止。

众人都暗自在内心里赞叹,叶孤雪的内力果然超凡,但是谁也不认识那黑衣人柳十三,却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此时叶孤雪转身就走,竟再也不想多看柳无恨半眼。

冯夕阳说道:“请说吧,你来此何干?”

柳无恨仰首道:“昨夜,阎君派来一名特使,上王屋山向你传信,却再也没有回去复命,料想已经惨遭你们的毒手。两国交战,尚且不斩来使,你们竟然随随便便的把鬼使害死,忒也不给阎君面子,他知情后很不高兴,所以再派我山上来,向冯老先生传句话,倘若在三日之内不肯交出锦绣谱,阎君必定亲自来拜山,那时此地将沦为地狱,绝对不留下一个活口,请冯先生自己三思。”

明聪突然微笑道:“兄台,你言之差矣,请你回去后转告阎君,他若是当强盗、当小偷,明取暗夺锦绣谱,那都不算过分,但是籍以为鬼使报仇做借口,那就很是名不正言不顺了,一旦传扬于江湖,是会令人笑掉大牙的。”

柳无恨皱皱双眉,道:“阁下是谁,说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明聪徐徐的道:“在下明聪,对尊主久仰得很。昨夜确实上来位不速之客,自称是阎君派来的鬼使,可惜他落在我手上后,一时想不开就自杀了。此事与他人无关,阎君要为属下报仇,只管找我便是,不必迁怒别人。”

柳无恨不禁仔细的凝视了他良久,才道:“好,果然有种。我还是第一次遇见阁下这样有种的人,世上之人,一闻阎君之名无不丧胆,只有你,竟然视阎君如草芥,好,真好,不错!明聪,你我虽是初次相见,但我已经很佩服你了。我会请求阎君,让他对你另眼相看的。”

明聪悠然的道:“多谢。柳兄相貌堂堂,气宇非凡,当年以一柄‘落霜神剑’威震西域,和叶孤雪齐名,两位行侠于西域之时,英风豪气冲彻云天,被时人誉为‘霜雪二神剑’,我本来也是很钦佩的,想不到……嘿嘿,闻名不如见面,以柳兄之盖世奇才,竟自甘堕落,屈居于阎君之下为一走狗,当真是可怜可叹。关中父老若知此事,岂不为兄台齿冷?”

柳无恨听了这样的话,毫不动怒,依然是神色如故,淡淡的道:“明兄真是见闻广博,口才便给呀,居然也知道我的底细,小弟真是甘拜下风,不敢狡辩。不过,你骂我是阎君手下一条走狗,这却是大错特错。放眼当今之世,可称大英雄者,除阎君之外,更有何人?你没见识过阎君的风采,自然体会不到他那种雄才伟略。男子汉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当于日月星辰同腐朽,建立不世之功勋,垂后世以万古不朽之英名,当世具有这种大胸襟、大气魄、大手笔的大英雄、大豪杰,就只有阎君一人。尔等井底之蛙,只知坐井观天,怎么能体会到阎君的英明神武,直令我辈甘愿为奴。”

明聪冷冷的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你把阎君吹捧的有吞天吐地之力、改天换日之能,莫非他竟然想要谋朝篡位吗?自古历史上,只有那些拨乱反正、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开国皇帝,才真正称得上是雄才伟略的大英雄,而那些心怀叵测的乱世妖邪,怀着改朝换代的残暴野心,为了满足一己之私欲,就要搞得生灵涂炭,如此危害百姓之人,充其量就是个跳梁小丑,哪里配得起大英雄、大豪杰的名头。我奉劝你那位阎君,还是早早的觉悟吧,否则,惹得人神共愤,遭到天谴就悔之晚矣。”

柳无恨听得脸一片青一片红,沉默半晌,才勉强说道:“你骂阎君是乱世妖邪,那么当今的皇帝就是明君吗?你还不是皇帝手下的一条走狗吗?在我的眼里,你也不过就是个朝廷鹰犬而已。”

明聪微笑道:“明聪从来都不在乎别人如此看待我,君子坦荡荡,但求一生行事问心无愧而已。即使我等身在庙堂之上,只要能心怀百姓之忧,为了天下太平、万民安乐而劳碌,一死尚不足惜,又何必重视那些虚名呢?柳兄,你眼中的阎君是个英明之主,我也不想多说无益的话,只想问你一句,倘若阎君真的是大英雄大豪杰,他又何必尽搞些装神弄鬼的事?如此杀人放火贪财好利,岂是大丈夫之所为?阎君恶事多为,终当自取灭亡,岂不闻‘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我想不用多久,你的阎君就真的要变成孤魂野鬼了。”

冯夕阳听得心胸一畅,忍不住拍手称赞道:“明兄弟,你真是绝代的奇人啊。我冯夕阳一生很少服人,但是对你简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啊。柳无恨,回去告诉你的主子,就说老冯我也要免费赠送他一句话,自古有云,弄剑者剑下死,弄刀者刀下亡,我冯夕阳活了七十一岁了,现在死了也已算活够本,谁想取老夫的项上白头,尽管来取就是。哈哈!”说着他纵声长笑,直弄得山谷和鸣,余音袅袅,豪情万丈。

柳无恨终于有些动容了,他并不是铁石心肠的冷血动物,见到自己眼前的敌人,竟然如此轻生重义,他也不禁生出敬佩之意,便一拱手道:“能见到当世之英豪,无恨总算不虚此行。多言无益,就请告辞。”顿了一顿,他才又续道:“阎君是个言出必践,言出也必行的人,他三日之后肯定会大举攻山的,即使你们现在逃走,也已显晚。既然你们已经抱定玉石俱焚的决心,柳某也无话可说,请各位多多珍重吧。”

言毕,他的身子突然凌空飞起,顷刻间已化作了淡淡的黑烟,转瞬就消失不见,身下的那口棺材也随之而去。这样的轻功,这样的行踪,不得不令人骇异。

众人的脸色尚未恢复正常,突然远远的飞过来一样物事,一直飞到明聪的身前才止住,明聪伸手接过一瞧,却是一坛美酒。便又听到远处传来柳无恨的语声道:“明聪兄,把这坛酒转交给我的大哥叶孤雪吧,我对不起他……但是我这辈子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年和他痛饮三百杯的交情……”

他的声音越来越弱,直至听不见,显然人已经去得远了。

叶孤雪果然正在大口大口的喝酒,每当他内心充满忧伤与愤怒的时候,就会毫不停歇的狂饮。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为什么谪仙李太白的将进酒,会如此深入人心呢?

何以解忧,唯有美酒。殊不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你若是忧愁,千万不要去喝酒,散尽千金买一醉,最后得到的还只是愁上加愁而已。

魏无知一看见他满脸的颓然,旁若无人的大口喝酒,满头白发披散飘动,心中竟然忍不住感到一疼,她突然很是关心起眼前的这个男子,伸手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酒坛子,说道:“不要这样,喝酒太多,对身体很不好的。”

叶孤雪斜了她一眼,冷冷的道:“不要来管我,不要来烦我,你们统统都走开,让我醉死吧……醉死好了。”他生气的模样,无疑是吓了魏无知一跳,脸蛋都发红了,大眼睛里似已装满泪水。

明聪在心里轻轻的叹息一声,柔和的拍了下魏无知的肩头,以示安慰,随后他就取过两坛酒,坐在叶孤雪的身旁,道:“这一坛酒是柳无恨临走之前,拖我转交给你的。”

叶孤雪回头一把接过,揭开盖子就准备喝。魏无知慌忙道:“他现在是你的敌人,你不怕他在酒里下毒啊!”正要再上前去夺他的酒坛子。叶孤雪却道:“这种事,你不会懂的,他当然不会在酒里下毒害我的,即使他要杀我,也肯定只会用剑杀我。”说完,他就仰首喝起了那坛酒,即使相夺也已来不及。

女人面对固执倔犟的男人,除了默默的忍受和暗暗地关心之外,还能怎样?

明聪忽然道:“我陪你喝,咱俩一起喝个大醉也好。”真的就坐下身子,随手拿起一坛酒,陪着叶孤雪喝起来。魏无知也只好陪着他们坐在一起,漫山遍野的花香草长,间关鸟语,也驱不散他们浓浓的哀愁。

过了良久,叶孤雪冷漠坚毅的双眼中,突然流下两行清澈的泪水,他说道:“你们肯定会笑我,怎么突然之间变的如此多情,如此脆弱,又是如此的脓包……哈哈,如果你们能体会到我的痛苦,就不会因此而瞧不起我了。我一生中最爱最爱的女人,她突然就丢下了一个孤零零的我,独自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而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也突然之间跟我割袍断义,这到底是为什么……我叶孤雪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孽,老天要如此的对待我!为什么会这样啊!为什么!”

明聪一声叹息,抚摸着他的背脊,缓缓地道:“人生不如意之事,常十之八九,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想开点就好了。”

叶孤雪呜呜咽咽的哭了一阵子,魏无知就一直呆呆的坐在一旁发怔,一双妙目凝视着他,却不知道她心里在寻思着些什么。

良久良久,叶孤雪才道:“我本是太白山人氏,那里世代居住着两大家族,就是我刚才所提过的柳叶两家。柳无恨在他家排行第十三,所以我们一直都叫他柳十三郎。我们两个年龄相若,性情也相近,武功和爱好更是相差无几,从小我们就是很要好的兄弟。那时我的父母有个大仇家,召集一大帮凶徒,残忍的将我家灭门,幸亏柳家赶来救援,才侥幸保住我的性命。就在那时,我和十三郎结为生死兄弟,立下同生共死的盟约。

“不久,我被送到华山学武,好几年也没再见到十三郎。直到有一年,他突然跑来华山看我,我们弟兄两个欢天喜地的把华山跑了个遍,那时候真是好开心。他在那里住了几个月日子,不但将自己所学的‘太白剑法’全部传授给我,还偷偷的学会一些华山剑法。我本来只擅长华山剑法的,但是那时就又学会了李谪仙的‘太白神剑功’。世上精通太白剑法的原本只有我爹和柳大伯,现在会这套剑法的人,就只剩下我和十三郎了。哎——

“那时我们当然是无话不谈的,突然有一天,原本无忧无虑的十三郎告诉我个秘密,他竟然悄悄的爱上了我的师妹萧晚云。少年人的爱情总是会很甜蜜、很朦胧的,从此他在晚云面前变得多情而羞涩。我们三个人曾经远游塞外,在大草原上挥鞭纵马任意驰骋,在大沙漠上欣赏那落日孤烟,也曾靠着手中长剑行侠仗义,创下了‘霜雪二神剑’的赫赫威名。幸福的日子,总是不会长久的,短暂的快乐流逝之后,留给我们的,只有无尽的回味和长叹。

“突然有一天,十三郎在喝醉酒之后,很大胆的向晚云师妹表白爱意,可惜……晚云师妹从小心里就只有我,而我,却深爱着月竹。就这样我们三个为爱所困,直到不欢而散。当十三郎不辞而别离开我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孤独的江湖浪子,我总是觉得自己愧对他,假如没有我的存在,晚云师妹肯定不会拒绝他的求爱,正是我这个多余人,破坏掉了本应属于他们的幸福姻缘。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不能够原谅自己。

“后来月竹离我而去,我也成了一个漂泊四海的浪子,内心对十三郎的愧疚感越来越重,我一直都在寻找他,却总是找不到,他就好象在人间蒸发了一样,神秘的消失掉了。但是我做梦也没想到,他竟然会在这里现身,我更没有想到,分别这么多年后,他似乎仍旧不肯原谅我,竟然会跟我彻底的反目……割袍断义……嗨!都是我害得他,变成了今天这副自甘堕落、阴暗的人啊!”

他一边回忆往事,一边长吁短叹,这种深深的痛苦,无疑的也影响到了明聪和魏无知的情绪。

明聪说道:“一日为兄弟,终生为兄弟。也许,他投靠到阎君的门下,是另有隐情的也说不定。你千万不要太自责了,世事无常,一笑解千愁,想开些就没有那么多烦恼了。”

黄昏,客厅。厅上的客人已经是寥寥无几,原本盛大的寿宴,此刻已是冷冷清清。

这很正常,世上的大多数人,本就是能同甘不能共苦的。现在的王屋山,不啻于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阎君虽然出世并不久,但是手段之厉害,已经震动九州,惊怖华夏,连朝廷都为之束手无策,何况区区王屋山小小的一介弹丸之地,为了明哲保身,残存的几名贺客,也纷纷向冯夕阳告辞。

连那小算盘打得啪啪响的清闲道人,也以身体不适为理由,向冯夕阳辞行。冯夕阳早已看透了生死,自然对此毫不在意,还可客气气的亲自将他们送下山,才挥手道别。

此时,冯夕阳捻须说道:“三日之后,阎君必定驾到,他们高手如云,自然很难对付,恐怕我们是毫无胜算。我已经老了,现在归天也已毫无遗憾,所担心的就是你们这些后辈,不知你们可有何打算。若是你们想离开这危险之地,我立即就送你们走。”

大弟子韩昌当即说道:“师父,弟子同您老人家同生共死,绝不后悔。”

三弟子王天霸却是神色不定,没有说话。

杜立云轻轻一笑,道:“我现在已经是王屋山的新主人,身为一派掌门,倘若畏难而逃,天下虽大,恐怕也没我的容身之地啊。”众人发现他年纪虽轻,但是武功甚高,气度也自不凡,此时表现出的自信更是非比寻常,无不对他另眼相看,在内心里暗暗赞赏。

白晓月慈祥的一笑,说道:“老身收录的这群女弟子,都是从小就没了爹孤儿,在世上是举目无亲,也很少接触到山下的世界,你们一旦离开我,老身还真为你们的前途担忧啊。哎——天下本就没有不散的筵席,明日我就送你们下山,相信那阎君虽然行事狠辣,却也不是滥杀无辜之人,对你们这些柔弱的姑娘家,应该不会为难。你们下山后就要靠自己的努力了,去寻找和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吧。”

一众女弟子闻言,登时抽泣起来,有的就跪倒在地,道:“师母,你打死我们,我们也不会离开你的。你对我们的养育之恩、教育之德,深如海水,重如泰山,如果我们在危难的时刻离开你,就是猪狗不如,要受万人所耻笑,以后我们也没脸活在世上见人了。师母,求求你,不要赶我们走啊!”

白晓月也动了情,忍不住热泪盈眶,起身搀扶起一众女弟子,连连说道:“好,好,果然都是我的乖女儿,咱们要活就活在一起,要死也都死在一起吧,路上总不会寂寞着。”

牡丹夫人却道:“娘,你不要总是死啊死的,我们要是跟阎君斗,可真未必会输,女儿自有办法来对付他。”说着脸转向明聪,道:“你可曾想出什么妙计对付敌人?”

明聪道:“正在寻思,虽然没有万全必胜之策,但是我们真的未必就输。”

闻听此言,众人才觉得精神一震,立刻有了信心和主心骨,就都殷切的注视着明聪,静候着聆听他的下文。

牡丹夫人道:“我们是不是可以调集救兵,通知江湖上的朋友,还有官府中的兵马,一齐聚集到王屋山周围,将阎君一网打尽。”

明聪摇摇头,道:“远水不解近渴。我有种直觉,此时阎君很可能就等在王屋山下守株待兔,我们现在去召集援兵,无异于飞蛾扑火、自投罗网。敌人近在咫尺,求援已非妙计。”

牡丹夫人顿足道:“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明聪瞧了一眼冯夕阳,说道:“前辈,我们此时逃亡,亦非良策。想那阎君必定是个智谋深沉之人,当此关头,他绝不会留给我们一丝一毫逃亡的余地。当年关云长败走麦城,就是中了奸计带兵突围,才在逃亡的路上遇害的。”

冯夕阳点头道:“不错,我们能想到的法子,敌人肯定也会想到,他们必定已经做好了各种准备,就等我们去自投罗网了,好歹毒的一招‘守株待兔’啊,好可怕的‘阎君’!”

明聪微笑道:“所以,对付非常之人,就必须得用非常之道。我们只有突出奇谋,才能瞒过对方,这就是我们的胜算。等他们搞明白我们的计谋时,相信我们已经逃出生天,鱼归大海了。”

冯夕阳抚掌赞道:“不错,正是如此,妙极妙极,妙之极矣。从现在开始,我们一切行动,都但听你的吩咐。”

魏无知听得气闷,撅着嘴巴道:“你们到底在打什么哑谜啊,我怎么越来越听不懂?”

冯夕阳笑道:“这哑谜若是被你这个小姑娘都给猜透了,那还能瞒得过老奸巨猾的敌人吗?你听不懂就对了。这种哑谜,就叫做天机不可泄露,须防隔墙有耳啊,丫头。”

魏无知瞪大了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久久说不出话来。

最后,明聪说道:“阎君既然说过三日后才上山,他肯定已将咱们视为瓮中捉鳖,在这三天里,咱们倒是绝对安全的,尽管吃喝玩乐就是,困了便睡觉,却也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不过,大家还是要多用点心,看护好咱们的密室,尤其是装着锦绣谱的箱子,必须要严加防范。昨夜,有人能在咱们的眼皮子底下偷走金针,难保他不会再来偷取锦绣谱,所以我们必须得提高警惕,万万不能让这种宝物落入奸人之手,否则,我们造的罪孽可就大了。”

夜半时分,厢房内,叶孤雪正在同明聪对饮。

叶孤雪道:“你心里到底在打什么主意?付非常之人,就得用非常之道,却不知道,你究竟想出了什么奇谋妙计?”

明聪道:“你可有什么想要说给我听的锦囊妙计。”

叶孤雪道:“兵法有云,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螳螂捕蝉而黄雀在后,我们可不可以瞒天过海呢?”

明聪眼睛一亮,微笑道:“孤雪兄当真是聪明绝顶,跟我所想的是不谋而合。想出金蝉脱壳的计谋,这并不难,难的却是如何在时间上安排。若是行动的太早,恐怕会打草惊蛇,行动的太晚,我们就失去了先机。哎——我正在为考虑这个而烦心呢!”

两人正在谈论间,突然听到远远的传来一声尖锐的呼喊,仿佛是出自女子之口,明聪脸色剧变,道:“不好,是密室厢房那边传来的声音,看来是那里出事了。”二人反映迅捷,立刻跳出窗户奔向密室。

当他们匆匆忙忙的冲进藏有密室的厢房内之后,便赫然目睹到一件令他们终生难忘的、极度可怕的事情。

第十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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