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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第三十九章 我对男人没兴趣

类别:都市异能 作者:黑暗的天空 书名:请,别惹我 更新时间:2014-03-18 12:12:58 本章字数:2888

这一幕正好被端水过来的李灵儿看见,惊得她差点把茶杯打翻了。最终还是秦仲到厨房端来一个小碗,里面是一碗鲜红的血液,受伤的小蝙蝠,迫不及待的大口喝了起来,差点掉进碗里。一碗血瞬间就见了底,不知道它那小肚子怎么能装下。小蝙蝠喝完血后,一改刚才的萎靡不振,有点神采飞扬的味道,扑腾了几下小翅膀,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了秦仲和罗晓雨认识的詹姆斯·刘。只不过他现在的形象可不怎么的,乱糟糟的头发,就像个鸡窝,优雅的礼服已经变成了乞丐装,千疮百孔。受了这么重的伤,身上居然没有一道伤痕,估计是吸血鬼的自愈能力变态吧。

詹姆斯·刘变回人形的第一句话就是:“秦,你刚才给我喝的什么血?怎么跟我以前喝过的血不一样?”

秦仲的回答让他立刻暴跳如雷:“鸡血。”

“你真是太过分了,怎么能让我一个高贵的世袭伯爵喝鸡血呢?”

“知足吧,那可是没见过公鸡的小母鸡,哦不,是处女鸡的血,为了这一小碗血它可是付出了生命,它还没见过男人,不,男鸡啊!难道你不该报答它吗?”配上秦仲夸张的表情,屋子里的人全部大声笑了起来,罗晓雨和李灵儿更是笑得直不起腰。詹姆斯·刘被笑得恼羞成怒,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不理睬他们。秦仲叫晓雨拿一套自己的衣服给他换上。

秦仲在回来的路上已经知道了跟阿星一起来的二人的称呼,一个叫云中子,另一个叫都元道人。他们是中国修真界派出看教廷和黑暗议会的人偷偷摸摸的来干什么,如果他们狗咬狗就算了,如若做了别的事,就出手给他们一个警告,实在不行就叫他们有来无回。总之,要看着他们走,才算完成任务。

都元道人拿过大剑说:“这个会给你带来麻烦的。”

说完一张嘴,一口透明的三味真火吐在了剑身上,然后嘴里念念有词,秦仲离他有几步远都能感觉到高温。只见大剑剑身立刻变得通红,都元道人伸出另一只手在剑身的两面来来回回的抹了数次,然后又是一口三味真火喷在了剑身上,就这样反复多次,最后近二米长的双手大剑变成了一把三尺青锋,此时剑正漂浮在都元道人的面前,只见他又打出几道法诀融入了剑身,剑柄处涌出一道蓝色的光芒,瞬间传遍整个剑身,又是几道法诀打在了剑身上。剑身开始伸缩不定,紧接着又有几道法诀,剑身维持在了三尺左右,剑刃处锋利异常。都元道人抓住剑柄递给秦仲。

“滴三滴血在上面。”

秦仲接过剑,咬破手指滴了三滴血在剑身上,三滴血立即融入了剑身,没留下一丝的痕迹,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再次出现在他的心头。一旁的晓雨和灵儿还有那个詹姆斯都看傻了。

这时阿星说话了:“还不谢过都元老道,他可是当今修仙界炼器数得着的高手。”

秦仲也是个妙人儿,赶紧上前深深地鞠了一躬,又无比诚恳的说了声谢谢。

都元道人手一挥:“没什么,举手之劳罢了。”

秦仲忽然想起了洪阿吉留下的炼器篇,现成的师父不就在眼前吗?连忙对众人说了声抱歉,然后在他们不解的目光中风风火火的跑上了二楼的书房。他以最快的速度打开了笔记本电脑,然后精神进去了,把炼器篇复制进了电脑。

秦仲再次回到了客厅,把打开的笔记本放在了都元道人的面前。都元道人的眼球立刻被吸引住了,云中子和阿星也伸头看了一下,詹姆斯只看了一眼就坐回去了,他根本就看不懂。罗晓雨和李灵儿则一直坐在那儿没动,因为她们知道电脑里是什么。

云中子不无嫉妒的说:“有了这些,都元道兄的天山派必将大放异彩,真是可喜可贺。”

“小兄弟,这礼太重了,敢问这是从哪得到这些的?据我宗门的典籍记载,这些早已失传了很久了。”

“这是我无意中得到的,我有一次在古玩市场买了一个瓷瓶,无意中打碎了,在碎片上发现的,上面的字可是非常的小,我用放大镜看着抄了一个多月,才抄完的。”秦仲当然不会实话实说,炼器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学会的,功法就不一样了。就算他们几个不会做,难保别人不会做,人心是世上最靠不住的东西,活生生的例子简直不可枚举。

“碎片呢?”云中子急不可耐的说。

“早就扔了,我都抄完了,留着还有什么用?”

这时都元道人说话了:“小兄弟,你送我这份大礼,不知你有什么要求?”

“我想学上面的东西,可是没人教我,您愿意教我吗?”

“这个——”都元道人犹豫了,中国的门户之见非常的根深蒂固,这也是许多先人的宝贵遗产失传的最大原因。

“不行就算了。”秦仲的样子很失望。

所有人都在看着都元道人,最终他做出了决定:“教你也不是不可以,你愿意拜我为师吗?”

秦仲可是个打蛇随棍上的主,立刻跪在都元道人的面前“咚咚咚”就是三个响头,然后叫了声“师父”。云中子和阿星冲都元道人一抱拳:“恭喜都元道兄收得佳徒。”

晓雨和灵儿去了厨房为大家准备早餐。秦仲通过众人的谈话得知阿星出自形意门,宗门在江西庐山,云中子是恒山岚风谷的长老。

吃饭的时候,詹姆斯·刘要喝鲜血,秦仲告诉他除了鸡血之外就没有其他的血,詹姆斯的脑袋立刻搭了下来。

“有红酒吗?”

“红酒倒是有。”李灵儿起身从地下室的酒窖里拿出了一瓶红酒。

詹姆斯倒了一杯,放在嘴边嗅了一下:“不怎么样,嗨,凑合着喝吧。”

众人吃完早餐,詹姆斯·刘立刻起身告辞:“秦,谢谢你的救命之恩,我要回去告诉劳伦斯亲王,亚瑟王的剑已经不存在了,我们的任务算是完成了,我们这次来的目的就是阻止教廷的人得到这把剑。再见我亲爱的朋友,再见二位美丽的夫人。”

云中子和阿星则每人要了一间房进去打坐了,都元道人则和秦仲来到地下室的练功房,给秦仲讲解师门的事情,还有炼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通过都元道人的叙述,秦仲知道他的师门叫天山派,位于新疆中部博格达峰峰顶,被特殊的阵法挡住普通人的视线。这一代的掌门叫弘玉上人是个元婴期的修士。秦仲对师门充满了向往。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秦仲由于精神力特别强大的原因,学东西的速度非常的快,已经把都元道人肚子里的东西学的七七八八,欠缺的只是火候。都元道人对自己收了这么个聪明的弟子非常高兴,当下从空间袋里拿出了二把短剑给晓雨和灵儿一人一把,并把使用方法详细的告诉了她们,包括如何收入身体,二女非常高兴的到后花园熟悉武器去了,不时的跑进来询问不明白的地方。

又十天过去了,期间云中子除了吃饭就一直在房间里修炼,阿星还时不时出来陪他们说说话,顺便传了几个自创的法术给秦仲和他的二个老婆。一次吃饭的时候,云中子问秦仲的修炼的功法是谁教的,秦仲说当时瓶子碎了的时候,一团白光涌入他的大脑,然后他就会了。秦仲这次说的是实话,但是发现云中子露出不相信的神色。秦仲心里对云中子产生了提防之心。并告诫晓雨和灵儿对云中子说话要小心一些。

一天上午,他们刚吃过早餐,保镖打内线电话说外面有一个叫詹姆斯·刘的来访。秦仲迎到了大门口,一见到秦仲,詹姆斯就给他一个热烈的拥抱,抱的他喘不过气来,他使劲的推开詹姆斯。

“我说,伯爵大人,我对男人没兴趣。”

詹姆斯听完大声笑了起来:“我也没兴趣。”

“亲爱的秦,希望我的冒昧来访没有打搅你。”

“看到你没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以后我家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你的慷慨让我感到荣幸。”

“说吧,找我什么事?”

“不请我进去喝杯红酒?”

秦仲亲自到酒窖拿了一瓶红酒递给了面前的吸血鬼,又拿了一个水晶杯子给他。

“自己喝吧。现在可以说了吗?”

詹姆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喝了一口,闭上眼睛回味了一下,才说:“劳伦斯亲王想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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