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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第三十八章 我要喝纯正处女的血

类别:都市异能 作者:黑暗的天空 书名:请,别惹我 更新时间:2014-03-18 12:12:58 本章字数:2701

那红衣牧师忽然停住了脚步,念念有词,大声说道:“主说,要有光。”一道巨大的白光从天而降,击散了他们头顶的乌云,然后趁机跑了。

“为什么不把他们干掉?”秦仲不解的问。

“让他们知道就行了,惊动梵蒂冈那些家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毕竟我们内部现在也并不是很团结。”阿星说。

“去看看他们为了什么争斗。”说完就跳了下去,手里还抓着那只受伤的蝙蝠。阿星三人也跟着他一起来到了现场,一栋十分破旧的院落旁,全是打斗的痕迹。几个人在外边没什么发现,于是就进了院子,这个院子年代已经很久了,估计还是明清时期的建筑,他们在正屋的香案下面发现一个大洞,还有阶梯通向地下。下面是一间密室,密室的中间有一张八仙桌,桌子上有一个大约二米长的盒子,盒子好像是玉石做的,桌子两边摆着二把椅子,其中一个椅子上坐着一具骷髅,骷髅的身材非常高大,骨骼特别的粗壮。看样子已经死了很久了。

秦仲想拿起盒子,却发现盒子非常的重,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把双手大剑,样子跟刚才一人手中的剑非常相似。剑很重,秦仲拿的有点吃力。剑柄上镶着一颗蓝色的宝石,剑刃看样子很锋利,秦仲用左手拇指在剑刃上蹭了一下,手指居然被划了一个口子,秦仲吃痛放下了长剑,他抬起手的时候,拇指的伤口滴了一滴血正好落在了剑柄的蓝宝石上。屋内所有的人都没发现,那滴血并没有顺着剑身留到桌子上,而是渗进了蓝宝石,宝石内氤氲流动,此时的宝石蓝的有些妖异。梵蒂冈教皇殿内,一个穿金色长袍的老人正在看书,忽然他放下书喃喃地说:“亚瑟王之剑拿不回来了。”然后又继续看书。

阿星他们已经完成了对密室的勘察,没有发现异常,最后把目光都投向了桌上的大剑。秦仲正在观察那具坐着的骷髅,忽然他伸出手摸向骷髅的头部。

“别动!”跟阿星一起来的一个中年人大喝一声,可是已经迟了,从骷髅的右眼中飞出一团绿色的火焰,直奔秦仲的面门,由于距离太近,他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动作,那团绿色的火焰就没入他的眉心,然后整个骷髅的骨骼中涌出大量的白光把秦仲全身都包在了里面。后面的三人被突然的情况弄得手足无措。

阿星叹了一口气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我们还是静观其变吧。”

三人呈品字形站立,把秦仲包围在里面。秦仲此时是有苦自己知,那团绿色的火焰其实是骷髅的灵魂之火,它一进入秦仲的意识海,就直奔中央,想取代他的灵魂。由于秦仲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进行抵抗,那团灵魂之火前进的速度非常快,转眼就到了灵魂的的外围。秦仲这才反应过来,仓促进行战斗,调动庞大的精神力在整个意识海里制造一股强劲的风暴,把那团灵魂之火吹离了意识海的中央。那团绿色的灵魂之火没想到秦仲的精神力这么强大,于是调动骨骼里仅存的白色的能量,包围住这具躯体,想先控制他的身体,再图谋意识海中的灵魂。一点实战经验也没有的秦仲立刻吃了大亏,归元气诀只是自发性的抵御着白色的能量,秦仲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有控制不住身体的迹象。外面的三人也看出他的情况岌岌可危,可是却无可奈何。

突然桌上的大剑自己跳了起来,剑尖竖直立在桌子上,剑柄朝上,一股巨大的蓝色能量从剑柄上的蓝宝石中喷出,加入了战团,瞬间压制住了白色的能量。秦仲感到压力一轻,立刻抓住时机,按平时的行功路线,开始了归元气诀的修炼,元气所到之处,吸纳了白色和蓝色的能量,进入了他的经脉,三十六个周天,归元气诀同化了所有白色和蓝色的能量,此时的秦仲体内的元气已经由原来的无色气态,变成了乳白色粘稠状液态,发生了质的变化。人的经脉就是再宽阔,所容纳的元气也是有限的,只有元气的状态发生变化才能继续吸纳自然中的灵气,进行下一阶段的修炼。有无数的修士穷其一身也没能突破这个瓶颈,最后在遗憾中死去,当然他们的寿命比普通人要长得多。秦仲可谓是因祸得福。

秦仲取得了身体的控制权之后,立刻加大精神力的输出力度,形成一股精神风暴,瞬间就把那团正在苦苦挣扎的绿色火焰冲的支离破碎,湮没在他无边无际的意识海里,他的精神力越发的凝练,离实体化只有一步之遥。

通过骷髅的记忆,秦仲知道他叫兰斯洛特,是亚瑟王十二圆桌骑士之首,他们击败盎格鲁-撒克逊人之后,被封为世袭伯爵。亚瑟王出巡期间,与王后格温娜维尔私通,被亚瑟王知道后下令追杀,盔甲和武器一样也没来得及拿,王后格温娜维尔偷出亚瑟王的双手大剑给了他,他最后杀出重围,坐船来到了中国。是他造成了亚瑟王的传承只有盔甲没有长剑,刚才的战斗中那个年轻人拿的是赝品。他也知道了那个红衣服的不是什么牧师而是红衣大主教,那四个年轻人,就是亚瑟王和十二圆桌骑士的传承,他们隶属教廷是英格兰的守护者。

秦仲拿起桌子上的双手大剑,有一种力使在了空处的感觉,剑变得非常轻,另外他和剑之间有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这时阿星走了过来,在他的头上拍了一下。

“好小子,有你的,吓了我一跳,快走吧,天快要亮了,估计他们的援兵就要到了。”

詹姆斯·刘依然是一只小蝙蝠,看来他是受了不轻的伤,已经没有多余的法力,让他维持人的形态,秦仲把它抓在手里,跟阿星他们一起出了古宅。

“阿星,还有二位前辈,你们住在什么地方?”

“我不是你的前辈吗?你小子,太没礼貌了。”阿星对秦仲的叫法很不满意。

“我们不是朋友吗?”

“朋友就没大没小的吗?”

“阿星前辈,这下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那我就告诉你吧,我们住在旅社。”

“住什么旅社,到我家去吧,我家的房间很多,怎么样?各位前辈。”秦仲这样做是有私心的,他们可是他见过的,也是唯一次见到的高手,自己可是有很多的问题正愁找不到人问。当下一把拉住阿星。

“还犹豫什么,走啊,我家可是鸡腿、鸡翅膀管饱。”

最后一句话打动了阿星。

“走吧,二位老哥,小家伙盛情难却啊!”说完一把拉住秦仲飞了起来。

“还不快点指路。”

他们的速度跟秦仲不能同日而语,带着一个人一点也不影响他们的速度,转眼间就到了秦仲的别墅。夏天天亮的早,所以他们家时天已经蒙蒙亮了,二女早已发现秦仲昨晚不在家,打手机却发现他手机根本就没带,正坐在楼下的客厅里焦急的等待着。二女一致决定,如果秦仲回来就家法伺候。

门开了,进来的不是秦仲还有谁,只是他的形象有些怪异,右手拿一把巨剑,左手抓着一只受伤的蝙蝠。二女刚准备发脾气,忽然看到他身后跟着三个人,其中一个晓雨还认识爱吃鸡翅膀的阿星。

“三位前辈随便坐,灵儿,给三位前辈到杯水。晓雨把这个拿去,随便喂点鸡血、鸭血什么的。”说完把手中的蝙蝠递给了罗晓雨。

“阿仲,你你是故意的吗,你不知道我害怕这东西吗?”

“别怕,它是詹姆斯·刘,你认识的。”

罗晓雨的大脑瞬间短路了,更让她崩溃的事情发生了,蝙蝠居然开口说话了。

“美丽的夫人,见到你很高兴,我不喝什么鸡血鸭血,我是高贵的伯爵,我要喝纯正的处女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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