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第八十章 战志龙
耿艳挑的包厢,十分有情调,不比主题餐厅差。
并且,耿艳为了讨好陈凌云,还安排了小提琴手,拉出优雅的音乐,那氛围别提多浪漫了。
孙悦有些羞涩,玉脸红的如同熟透了的苹果,令人忍不住上前咬一口。
这种气氛下,孙悦没好意思多待,简单的吃了几口,便匆忙离开了。
陈凌云倒觉得没什么,自顾自的狼吞虎咽,这让在一旁营造浪费氛围的小提琴手满脸错愕。
酒足饭饱之后,陈凌云抹抹嘴,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包厢。
“陈先生,您还满意吗?”大厅,陈凌云遇到了耿艳,对方如此说道。
陈凌云对眼前的美艳女人印象还算不错,于是笑道:“满意,非常满意,厨师的手艺太棒了,尤其是红枣糕,好吃的不要不要的。”
耿艳微微一愣,她问的可不是饭菜,而是对自己的安排满不满意。
不过想到方才女孩提前走了,二人肯定还没有和好,聪明的耿艳便不再提及这个话题。
“咯咯,如果陈先生喜欢,明天我会让人送到府上。”耿艳讨好的笑道。
“呃,不用。”陈凌云拒绝道,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道:“那耿经理,你先忙吧,我要回家了。”
“好的,欢迎下次光临。”耿艳殷勤的说道。
陈凌云真有些受不了,做为一名屌丝,还从未受到过这样的待遇。
走出大厅,已经看不到孙悦的人影了,摩托车自然也不在。
“丫丫个啪的,把老子一人丢在这里,祝你骑摩托被撞!”
陈凌云抱怨几句,随即站在凤山国际前,准备拦一辆出租车。
那名泊车小弟见陈凌云孤零零的站着,便凑过来大献殷勤,又是递烟又是送水的,非常热情。
“哥们,你叫什么名字?”陈凌云呲啦抽了一口香烟,漫不经心的问道。
泊车小弟笑道:“陈哥,小弟战志龙,东海市人。”
“看你年纪不大,应该跟我差不多,不到二十岁吧?”
战志龙点点头道:“前几天刚过完十九岁生日。”
“十九岁啊,不是应该在上学吗,你为什么辍学了?”陈凌云疑惑道。
上午他编谎话说自己已经不上学了,没想到这会碰到一个真正辍学的青少年。
看对方脖子上挂着金项链,递过来的香烟也是三十五块钱一包的小熊猫(铁10C),应该不是因为贫穷而离开学校。
“我今年上高三,不想继续上学了,所以下学期刚开始便瞒着父母,跑来西阳市体验生活。”战志龙感怀道。
“人各有志,上学也不是唯一的出路。”陈凌云安慰道。
“嘿嘿,陈哥说的对,我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像山鸡哥一样的男人。”
陈凌云吐出一口眼圈,疑惑道:“山鸡?古惑仔?”
“对对对,他就是我的终极目标!”战志龙好像遇到了知己,说着解开上衣,激动道:“看这里,背负青龙,是不是很霸气?”
青龙?
其实战志龙后背只有一条五厘米长的纹身,究竟是青龙还是毛毛虫……陈凌云看不出来。
但人家对自己这般客气,陈凌云也不好打击他,只好点点头道:“嗯,的确很霸气,我仿佛看到了青龙张牙舞爪翱翔九天的神姿。”
“嘿嘿。”战志龙穿好衣服,犹豫了片刻,最终开口问道:“陈哥,你跟王公子很熟吗?”
陈凌云心有戒备,提防道:“算是吧。”
“那你能不能把我引荐给他?”战志龙激动万分。
“为什么,王大哥家里不是做生意的吗,你想出来混,找他也没有用。”陈凌云假装了解王敏正,如此说道。
战志龙古怪的看向陈凌云,疑惑道:“陈哥,你跟王公子真的很熟?”
“废话,要不然新上任的耿经理怎么会对我大献殷勤。”陈凌云心虚,却没有表现出来。
“可是王公子的老爸曾是东海市的地下大哥,这很多人都知道,为什么你……”
“住嘴!”陈凌云大喝一声,打断战志龙的话。
战志龙吓了一跳,颤抖着嗓子道:“陈,陈哥,怎么了,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啊。”
陈凌云一把揪住战志龙的衣领,板着脸道:“谁告诉你王大哥家里是混黑的?”
“我我我,我也是道听途说。”战志龙战战兢兢道。
“哼,以后说话注意点,这是在社会上,不比家里,有些话可以说,有些不可以说,说了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陈凌云威胁道:“懂了吗?”
“明…明白!”战志龙诚惶诚恐的点点头。
陈凌云暗中松了一口气,还好自己机智,不然就露馅了。
这时不远处驶来一辆出租车,陈凌云见此,松开抓住战志龙衣领的手,弹走手中的烟头,刚准备招手将其拦下,余光突然瞥见一道梦里经常遇到的身影,顿时放弃了离开的想法。
“嘿嘿,缘分呐。”
陈凌云吐口唾沫鼓捣鼓捣凌乱的发型,然后拍拍范思哲西装上的尘土,摆正领带,昂首挺胸的朝三点钟方向走去。
只见那里有一名推着自行车的少女正在缓缓走来,一袭白色的百褶裙在微风中荡漾。
少女出落的亭亭玉立,长发及腰,骨子里散发一种清新脱俗的味道,站在群星之下仿佛来自天宫的广寒仙子。
清纯!灵动!除了兰思雅还能是谁?
今天是老妈生日,兰思雅想为老妈准备一份生日礼物。
她知道老妈喜欢吃凤山国际的红枣糕,于是大晚上的一个人便出门了。
冷风习习,耳边又时不时传来野猫的叫声,兰思雅心里有些害怕,索性快到目的地了。
嘟嘟……
可就在这时,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突然蹿过来。
尽管车主不停的按喇叭,可由于车速太快,兰思雅根本躲避不及,黑白分明的瞳孔迅速放大,美丽的玉脸之上陡然浮现出恐惧的样子。
陈凌云见此,脑袋一下子蒙了,来不及多想,赶紧将灵气灌输双腿,身体犹如离弦之箭,嗖的一声射向兰思雅。
这是他第一次使用灵气,但用起来却驾轻就熟,仿佛天生就会一般,这与痴傻十年有很大的关系。
现在陈凌云的速度绝对完爆飞人博尔特,像是一阵疾风,身影都虚幻了起来,似乎出现了重叠。
一秒之后,他抢在玛莎拉蒂之前,拦住了兰思雅的芊腰,随即脚掌猛地一蹬,便携着兰思雅弹跳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