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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天生烂仔 -- 第2章 果然是挂掉的节奏

类别:异界大陆 作者:草履虫 书名:冰火两虫天 更新时间:2015-07-16 22:59:32 本章字数:3238

“为什么更换我的签位?”阿烂凑到那个家伙的左耳旁大吼。

那个家伙头也没抬,撕下半条鸡塞进嘴里,囫囵着咽下去,骨头都不带吐的。

“为什么更换我的签位?”阿烂换到那个家伙的右耳边大吼。

那个家伙仍然没有抬头,将剩下的半条鸡吞进嘴里,然后抓过阿烂的盘子。

“为什么更换我的签位?”阿烂已经吼得嗓音嘶哑。

那个家伙还是没有抬头,阿烂盘子里的鸡进了肚,这才满意地端起酒瓮。

“为……”这回阿烂只说了一个字。那个家伙就动了,头仍然低着,只是抬起了拳头。

当那只右拳带起巨大的风声呼啸而至,阿烂感觉就像一头五百斤重的蛮牛以百米每息的速度冲了过来,还没有碰到拳头,就被拳风吹起,身不由己地往后飞去。直到撞破围墙像烂泥一样四仰八叉摔躺地上,他这才感觉到胸骨啪啪作响,从经验上讲,至少骨折了五六根。

“下一次再往酒里掺灰猫尿,老子一定打烂你丫的臭屎脑袋。”那个家伙的喉咙里发出怒狮般的低吼,将半瓮酒砸在桌子上,踢门而出,丢下一句:“还有,老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少在耳朵边嗡嗡。”

对于重伤的弟弟,连眼角也不扫一下,仿佛那是一只讨厌的烂蚊子。

“呵呵……”

阿烂盯着那个家伙的背影,嘴角不住地喷血,但看来却连一点愤怒痛苦的表情都没有,反而好像觉得很得意。

那个家伙并不知道,他虽然辨出酒的气味不对,但先前吃的弟弟盘子里的烤肉擤了一滩鼻涕。

这就是阿烂的反击,只要有一点反击的机会,哪怕指甲盖那么一丁点,也值得他冒着骨断筋折的风险去做。

昨天的成人礼,那个家伙身为全族战士总指挥,只要稍微动用一下手指头上的权力就会改变一个娃子的命名。可他不但没有帮弟弟,反而第一个夸赞“烂仔真是名副其实。”至于今天的狩猎祭,那个家伙更亲手将弟弟推入白骨岗,甚至连半个解释都没有。

“真是该死,让那个冷血的家伙吃我的鼻涕吧!”

阿烂就像扳回一局的勇士,哼着小曲查看伤势。后背擦破了一层皮,根本懒得计较。脸上划出1条半寸深的血槽,只要睡上一觉,醒来后就会自愈复原,而且不用担心会破相。不过胸口的伤有些麻烦,除了断了五根胸骨外,有一条断骨捅入心脏,如果不及时救治造成大出血会有送命的危险。

但是阿烂并没有没有声嘶力竭地喊救命,就连找疗伤药的功夫都欠奉,只是随便将那根断骨掰直了事。至于肋骨插过的心房,却是空的,根本找不到常识中的心脏器官。

亘古以来,心脏是生命的根基。莫说人,就连有血有肉的魔物也都生长着类型不一的心脏。除了死亡山脉的死灵,以及邪恶的巫师召唤的亡灵战士。

阿烂当然不是死灵,也不是亡灵战士。他拍拍肚子,打了个嗝,一颗拳头大的心脏就从小腹弹回心腔,砰砰跳得比小兔子都欢实。

顽强的愈合能力救了他的命。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对于崇尚攻击的虫人而言,愈合技只是一项提不上台面的附属技能,毕竟就算一个虫人愈合能力再强,但若心脏部位受到攻击,仍然无法存活下去。有时间磨练愈合,还不如狠下功夫修炼力量和速度。阿烂不一样,别人三岁就搞定的潜行技他可以十三岁还没学会,别人六岁就学通的骨节攻杀他可以十六岁还没学全,但是愈合技却是自出娘胎起就玩命地练。如果稍微迟点的话,他的命肯定会被那个家伙玩死。

这些年,他几乎什么战技都没学会,如果自认倒数第二,还没有人敢争倒数第一。唯一的选择,就是常年如一日地重复着受伤愈合的故事,直到心脏、肝脏以及体内任何一个重要器官都学会自我调节保护的能力。

换句话说,他的愈合能力是被那个家伙揍出来的。

凌晨,族落广场人声鼎沸。

“让火燃烧,让叶飘起,让我们以热血和生命播种火叶!”广场中央的火叶树,血红的叶子就像熊熊燃烧的火焰,将三百名宣誓的虫人青年激动的脸庞映得通红。

火叶树虽然是迷雾沼泽很常见的一种落叶乔木,但几百年来被火叶虫族视为圣树,代表着火一样燃烧不灭的精神和永不放弃的坚韧意志。

自这一刻起,这些青年正式成为火叶虫族的新一代战士。接下来,以十人为小队,在一名前辈战士的率领下,进入迷雾沼泽开始狩猎试练。

分配到白骨岗的十名青年噤若寒蝉,除了让人恐惧的狩猎区,更重要的是头一次近距离接触全族第一勇士。

那个像高山一样存在的人物。

野生的原始族落,战斗力是评价族人地位的唯一标志。那个家伙就是族内上一届命名会上战力排名第一的勇仔,十六岁之前闯下的功绩足够让大部分六十岁的族人自叹弗如。为了彰显他的勇武和荣耀,特意命名为金钢仔,寓意是“像金子一样赤诚、像钢铁一样强悍”的勇士。在金钢的率领下,族人的地盘扩大了三倍,一个月前更从最大的对头血皮部落夺下了猎物丰美的白骨岗,让他的声誉提高到一个新台阶,成为下届族长呼声最高的候选。

金钢冷漠地俯视着小组成员,就像俯视着不起眼的小石子。旭日将他魁梧的身躯勾勒得更加挺拔,铁青的脸上洋溢着一抹奇特的光彩。

十名青年屏气凝神,听候全族第一勇士的训话。

金钢紧抿的嘴唇吐出了十个字,“火叶需要战士,不是废物。”

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废物,大家挺直胸脯,紧跟在金钢背后,冲向旭日升起的方向。

除了一个人,那家伙缩着脖子,不知从哪里找了顶毡帽扣在后脑勺上,活像一头没睡醒的癞皮熊,磨磨唧唧跟在最后。

“阿烂,你没事吧?大热天戴帽子,不怕捂出毛病来?”

说话的人彬彬有礼,音调很细,是一个长相清秀得让许多女孩子都嫉妒的少年。他名字叫阿光,是老族长的独生子,平日像珍珠一样呵护在掌心里。可惜由于天生体质虚弱,阿光的战技勉强达到平均线,委实算不上什么好手。就算阿烂想破脑袋,也搞不通向来护短的老族长竟舍得让宝贝儿子进入白骨岗冒险。或许,这也是老族长同意那个家伙亲自担任这支小队训练师的缘由吧。

“昨夜着凉了。啊哈。”阿烂的鼻涕流进嘴里,仍在傻笑。昨晚上以天为被,以烂泥为床,他和暗恋了十六年的小女神来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梦聊。虽然只是他一个人做梦,但那种忽冷忽热忽喜忽悲忽得忽失的感觉最容易侵蚀身心,就算是铁打的人也扛不住。

但是,赢得暗恋女神的青睐,这一切都值了。

阿烂压了压帽子,嗅着帽沿的清香,笑得合不拢嘴。没有人知道,帽子里藏了一朵花,一朵香气撩人的银兰花。那是迷雾沼泽一种稀有的花朵,花冠银白发光,便于吸引昆虫传粉,几百米外也易发现。

“阿烂,明天狩猎时你一定戴上这朵花,我在千米之上的高空也能轻松找到你的踪迹。”云丫的手指俏盈盈地点中阿烂的额头,他就像被施了咒语一样无法呼吸。

“记住,这是你和我两个人的秘密,希望这朵花能给你带来好运哦。”云丫展翅飞上高空。

与普通人类比较,大部分男性虫人多了一条尾巴,而女性虫人多了一对翅膀。当火叶虫族的男战士在林中狩猎,女战士会振翅空中,担任瞭哨和射手。

如果不是帽子里实实在在的银兰花,阿烂肯定会怀疑昨夜真的是一场梦,那个让全族少年都在谈论、都在幻想、都在憧憬的女孩竟然许下他一个约定。

说出去肯定不会有人信!

笑,阿烂得意的笑。

“嘿,别笑了,到白骨岗了。”阿光捅了捅走神的哥们,“金钢前辈命令队员自由结合,2个人一组,可在丛林边沿自由行动。好像大家都不喜欢咱俩,只能咱俩组队了。”

两人组队进入猎区是基本的狩猎模式,除了阿光,阿烂也没得选择。狩猎试练并不是过家家,特别是在这种凶地,没有人愿意搭伙一个拖油瓶,同样也没有人愿意选择一个娇生惯养的族长儿子,毕竟有了功劳肯定是人家的,犯了错还需要背黑锅。

“好啊。”阿烂望了一眼那个家伙。

金钢背靠着一棵长满树瘤的老铁树,缓缓擦拭着那柄虎牙枪。枪刃用剑齿虎的獠牙打磨而成,那头老虎是他十岁时亲手干掉的,创下了族人单枪匹马搏杀剑齿虎最小年龄的纪录,堪称迷雾丛林全体虫族的奇迹。不论阿烂再怎么诋毁,打心底也无法否认那个家伙就是一个战技天才,十岁撕虎,十三岁裂熊,十五岁分象……那个家伙轻松地创下一个又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纪录,就像一座顶天立地让人仰望的大山。

而他,就是生活在大山阴影下一块不起眼的小石头。

或许正是因为那个家伙过于高大,不论他这个弟弟做什么或者怎么做,别人都会用大哥的标志去衡量,那顶“全族第一勇士亲弟弟”的光环压得他喘不上气来。

所以他才会自暴自弃吧。当然,那个家伙早就放弃了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

“我只答应老娘,看管你到十六岁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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