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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前奏 -- 后记,WHO AM I 以上

类别:西方奇幻 作者:弗兰肯 书名:炽焰战歌 更新时间:2012-08-31 23:11:07 本章字数:2347

通过福尔摩斯的好基友约翰·华生并不是很成功的身份验证法:

我哥哥说我很在乎自己在别人心中的位置。

我老婆说我隔绝一切对谁都不在乎,也包括她。

画室里的同学分为两派。

一派认为我是个SB。

一派认为我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这种看法更偏向于我很阴险。

不认识我的人觉得我很老实。

熟悉我的人觉得我很疯狂,到了BT的地步。

我自己呢?我觉得我和别人——或者至少大多数人不一样,他们是庸人,鼠目寸光得过且过,而我有大志向,虽然懒,但至少可以比别人看到更多。

顺便给相信星座的各位说一下,我是狮子座。

有一个关于国外高中作文课的一个很大众的开头:

“我以前的老师曾经教导过我:小说可以分为十种。但是我个人却认为这十种完全可以归为一类,那就是:‘我是谁?’”

但是当然,我写小说的初衷可不是想要解决这个哲学上的终极问题是什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在哪儿”和“我为什么存在”。

小时候就一直在写小说,写我的人生中第一篇“长篇”小说《亚马逊丛林历险记》的时间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2004年11月24日下午放学回到奶奶家,写完作业,我找到了一个生锈的订书机,并且用订书机将两个小学用的大作文本订起来,就开始写,一口气写了五章。

虽然在当时来讲所谓的五章,每一章也不过一页多一点儿的样子,区区两千五百字尔。而且说句实话,也真的就是我一时兴起,与梦想真无半点儿关系,因为当时我不久前刚刚看到了关于韩寒的一期访谈(那时他才刚出名),于是就认定,作家是一份很简单很轻松的事情。小时候无论是老师还是父母都说我懒,能不动弹就不动弹,由此可见一斑。

后来等我发觉写小说,当作家,并没有如我之前想象的那么简单,于是我就莫名的有了一种误上贼船的悲愤之感,硬着头皮也要继续写下去,当时我周围有两个同学都为了好玩儿跟我学,最后反而比我写的还快,有一位甚至都拿着去打印成了厚厚的一打。而至于我的那个《亚马逊丛林历险记》则早已弃之不写,甚至于当时班主任不了解情况,反而还以为是我这个差生瞎起哄,跟着瞎闹腾,反而把我训斥了一顿,让我一连几天好生委屈。

之后我便奋发向上,笔不离手?

不对,不对。

若真是这样,我的写作水平绝对要比现在来的高。初一初二的时候我几乎就没怎么动过笔,到了初三才觉得苦于学业,重新写写故事,权当放松一下。

那个时候因为家里的关系上的是重点班,其实重点班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死气沉沉,只是普遍学习习惯都好,就算是当时全班倒数如我,一节课解决七八张卷子(不抄不蒙)也是轻松得很,只是当时他们都去做额外的试题,预习明天的新知识,而我在写小说罢了。

当时也有几个同学觉得我的小说写得有意思,吵着要我赶紧写,但是现在看来,估计实际上是当时的玩心占了很大一部分吧?估计到了现在,他们都耻于提起当年的小事,当然,也可能只是我自己多想。

真正觉得我写小说有天赋,是到了上高中,我把这小说的稿子给我当时的英语家教看,貌似她当时一下子就看迷了,怎么叫也不应,所以至此我才对我的小说真正有了信心。

有一个比较好的写作习惯,在这里趁着这个机会向大家说明一下。在写一部动则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的长篇的时候,思路的清晰,对后文剧情的掌控对于能否写完一部作品,是

常重要的。很多人经常写个几万十几万就卡壳了,写不出来了,进而放弃,这种例子的普遍性,想必对于各位,应该都比我要清楚的多。在你遇到卡壳的时候是绝对不可能硬逼出一个精彩的情节,休息一阵子也没用,反而会很容易将你对这部小说的激情磨没。就算当时勉强写出来了,当时觉得还能看,事后肯定是气得想全部删掉,进而越写越烂最后乃至辍笔不写。

其实要想解决这件事是相当简单的,在你写小说的时候难免会对之后的剧情产生联想,又或者在你干别的事情的时候(比如吃饭和大号--)偶尔也会有一些突发奇想的点子,比如比较有意思的对话或者出人意料的剧情等等。这些点子可能转念就会忘记,但是当时一定要想办法把它们记下来,或者干脆就写在你草稿的后面,内容可以简略,但是意思你必须很长时间都能够看懂。

这样,不管以后再写你的那篇作品的时候能不能用得上,都不要删掉。因为说不定这次用不上,在别的地方也会用得到。这样,再遇到卡壳的情况,翻一翻你之前写的这些小笔记,总比之前漫无边际绞尽脑汁的穷想干挤要好。

而我的这一卷的Word文档最下面,则记着这样一句话:

“梅若莉之后会死。”

早就不记得是在什么时候想起的,但是记得当时只觉得够标新立异,我心里的S心理一直很盛,虽说也不完全是因为如此扭曲变态的理由——其中还包括必须要以男主人公的成长为主要线路的考虑——但是话又说回来,这个是我在红薯网连载这篇小说的第一卷的时候,在修改原文的时候写的,若是倒退到当初,这种事,我就算是想到了,也不敢写。

因为说句很自恋的理由,小说里的梅若莉的形象即使是到了现在,也依旧是我心目中的完美女神。

有主见,强势,大气,理解人,富有责任心,偶尔有些很可爱的小恶作剧,心思却很缜密,但是在有些方面依然需要有人帮助,有人照顾。

对于现实世界里能否有这样的人这件事,我老早就绝望了,也恐怕是我想得太过天真,就算真有这样的女孩,又怎么能看上懦弱胆小如我呢?

咳咳,跑偏了。说道第一卷的问题,在这里要和一直阅读我的拙作的各位郑重道一个谦。有位编辑说过,写不到十五万字就不算是写小说,暂且不论我是否同意他的这个观点,我的这篇原文不过六万有余,结果最后给我扩充、修改到了八万字,但却还是显得单薄,更不用说我还给这一卷起了名字,但是最终放弃不写的原因并不是写不下去,其实我手上至少还有五万字的存稿,对于真正的最终结局也有大致的构想,但是终究我这个是一篇同人,很多人物设定还有大多数的世界设定全部来自于郭敬明写的《爵迹》,借着现成的炒冷饭乃至最后开VIP收钱终究觉得各种过不去,所以也就写到这里吧……这篇小说算是已经彻底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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