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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第三章 父亲

类别:东方玄幻 作者:Jazy周 书名:我是火枪手 更新时间:2014-03-20 07:19:07 本章字数:3370

在我16岁那年,费尔伍德的战场上,屠夫突如其来的一记飞钩,没有伤到幸运的暗影萨满,却改变了我的一生。

因为它夺去了我的父亲。

我从费尔伍德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战斗发生后的第五天。树精叔叔把我送出了丛林,并让我代他向父亲表达对于当年救命之恩的谢意。

一路上,我不断回想,从小到大,父亲只是教我射击,却从没提起过他的故事。我却听信了别人的话,将他当做胆小鬼,或许伤了他的心。

这几天他一定很担心我,或许他到处在找我,或许他每天都无精打采,一个人打猎,一个人吃饭,没有人听他唠叨,陪他看天上的星星,听他说我是他的希望。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念父亲,是种很奇怪的感觉,希望马上见到他。

我回到家的时候,正是晚上,我猜想着父亲正在炖他的野猪肉,那是他最喜欢吃的。

我看到屋里亮着灯,是那种暗暗的昏黄,我最熟悉的感觉,那似乎代表着家,也代表着父亲。

当我推开门,并没有看到父亲,却看到半人马叔叔。我以为他是来作客的,可他的脸上并没有喜悦,他对我说:“你的父亲死了。”

似乎这一切只是一场梦,当我醒来,会听见父亲叫我训练的声音。可是,当我再睁开眼睛,依然在这梦里。

当时的我什么话也说不出,就像被夺去了灵魂的躯体,呆呆地无所适从。或许我并不想说什么,只希望能见到父亲,听他说要保住自己的命。这次,他却没有做到。

我感觉天昏地暗,什么也控制不了,我似乎失去了理智,失去了思想,失去了知觉。

昏迷了不知多久,我梦见父亲带我去打猎,叫我打那只小的,我很想说他是个胆小鬼。不知是谁开了一枪,惊醒了我的梦。

后来,我从半人马叔叔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经过。

一切都是因我而起。

自从我离开家,父亲就断定我去了费尔伍德,他知道我想什么。他比我更清楚怎么去那,所以他很快就走在了我前面,希望能及时拦住我。

就在我遭遇黑暗游侠的那天,他到达了费尔伍德军营。当时半人马叔叔也在,他的老朋友撼地神牛即将参加战斗,他特地来观战。

父亲讲了我的事,人马叔叔告诉他这里不会轻易有人靠近,到处都是岗哨守卫,我会被发现的。父亲放了心,静静等待我的消息。

直到战斗开始那天,我依然没有来。那时我正在山坡上远远地看着战场上的一举一动。而父亲,却做了他一生最鲁莽的决定。

起初父亲和人马叔叔一直在观战,突然发现天灾军团的沙王身上佩戴着科勒的匕首,父亲的心动了。那是一件神奇的宝物,可以使佩戴者瞬间移动,虽然只是很短的距离,却能在战场上发挥巨大的威力。

“你的父亲很快就进入了战场,他想夺走那把神奇的匕首。”

“您为什么不拦住他?”

“因为他带着洛萨之锋,能让人隐形的宝刀。”

“洛萨之锋?我从没听父亲提过。”

“如果你知道,那还不把它一块儿带走了?他是要在适当的时机把它交给你,没想到……”

父亲只身一人进入了混乱不堪的战场。他希望在双方战斗激烈的时候,攻其不备,将沙王一枪击毙,然后凭借洛萨之锋,夺宝走人。

或许这真的是个冲动的决定。

父亲埋伏在离战斗中心不远的树林里,只等待一个时机。他发现沙王正被流浪剑客穷追猛打,看样子是快不行了。他瞄准沙王,将能量聚集在枪上,只要瞄准目标,就可以在很远的距离爆发出巨大的威力。这是我们矮人火枪手唯一自豪的本事。

可是,父亲的狙击正要射出去,那狡猾的沙王突然使用科勒的匕首,只见一道亮光,他便一闪,离战场越来越远了。

父亲不肯就此罢休。他再次使用洛萨之锋,打算从战场中间穿过去追赶沙王。结果,正当他经过暗影萨满身边的时候,屠夫突如其来的一钩竟不偏不倚地正中他的后心,将他拉进了树林。这一下可绝不是轻伤,父亲的鲜血狂涌而出,洛萨之锋此时也失去了效力,父亲那矮小的身体暴露在可怕的屠夫面前。

所有人都被这突然的变故愣住了。但杀人成性的屠夫却不问青红皂白,一口咬在了父亲的头上,同时身体不断的腐蚀。他从外面就消化了我的父亲,最后只剩下一摊血水。

那只是一瞬间的过程,就这样发生在那片树林里,我和树精叔叔完全不知晓。

心满意足的屠夫张着大嘴,嘴上还不停地滴血,他大叫到:“可笑的近卫军团,你们居然派出了六个人。不过这家伙被我吃了,也真是活该,哈哈哈!!”

战斗被停止了,因为战场上出现了第十一个英雄,或许并不是英雄。

撼地神牛走近我父亲的尸体,此时只剩下一摊血水和那件蓝色的斗篷。他认出了父亲,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不是我们派来的人,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不管怎么样,神牛,你们破坏了约定。作为战士,你们已不再高尚。请转告你们的国王,我们需要和值得尊敬的对手战斗。”说话的是地狱领主,说完,便带领着天灾军队离开了。

屠夫大摇大摆地走过我们的阵营,手里玩弄着我父亲的洛萨之锋,“这把刀倒是蛮有趣的啊,哈哈!”

神牛他们将父亲的遗体带走,事实上,只剩下一件斗篷,后背上破了一个洞。

就是这件斗篷,现在在我的手上。这似乎不是父亲的,因为它破了个洞,还有斑斑血迹,父亲从来都很珍惜这件衣服。

它现在是我的。

“在你还没出生时,你父亲就穿着这件斗篷。那是你母亲送给他的。”

“母亲?”好陌生的词,父亲很少向我提过。

“你的母亲在你出生后不久,便死在天灾军团手上。她本是个出色的火枪手,像你父亲一样。从此,你的父亲便一蹶不振。”

“所以他只希望我能保住命?”

“或许他希望你能成为英雄,你需要用时间去理解你的父亲,他是个了不起的家伙。”

“他这一辈子都那么小心,为什么这次会这么冲动?”

“在费尔伍德,你父亲曾和我说过许多话,他说到你……”

我的孩子,他生来就向往着成为英雄,我早就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离开我。所以,为了这一天,我尽量使他明白我们矮人生存的方式,可是,这一天来得太快,他还是个孩子。这把洛萨之锋,是时候交给他了。可是,仅有这个又能怎样,你明白,我们矮人需要的东西还太多。我这一辈子,庸庸碌碌,也没能给他留下什么。以后的路只能靠他自己。还有这件斗篷。

“你父亲是为了你去抢科勒的匕首。只有你会让他用生命去犯错误。”

我是个不孝的儿子,父亲是为我而死的。

父亲……

我穿上了蓝色的斗篷。后背上的洞我没有把它补上,或许我的斗篷就是这样。看到这个洞,我就明白自己该做什么。

我将我和父亲住的小木屋烧掉了,离开家,走向费尔伍德军营。从此,我必须去战斗,为了父亲,为了自己。

经过半人马叔叔的介绍,我加入了前线的部队,一支由火枪手组成的部队,当然,那里不只有矮人,更多的是比矮人强大的种族。那些高傲的精灵和蛮横的兽人从来都不把矮人放在眼里,过去是,现在也是。

在这里我认识了新的朋友。有一个叫萨姆的家伙,是唯一一个主动和我说话的人,所以,我觉得他是我的朋友。我对他很冷淡,但是他毫不介意。他也是矮人。

我们每天都会练习射击,这些对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那些愚蠢的家伙只能目瞪口呆。其中也包括萨姆。虽然同为矮人,可他的枪法简直烂的可以,他似乎天生就不是这块料。对此,他自己也不屑一顾。

但是,这里还有另一个项目,隐蔽。这是我最厌恶的事情。不仅是因为我总是第一个被发现,更因为我压根不喜欢这么做,简直像是胆小鬼一样。

或许,因为如此,我一直都只是个小卒,不会得到提拔。

一天,我和萨姆到丛林中去打猎,这是我们每周改善伙食的时候。这次,我们发现了一只野狼。它就趴在杂草的后面,那双敏锐的眼睛对于我们狙击手来说,是最值得注意的。我对萨姆说由我来射击,这样会很快。他很不服气,硬是抢了过去。

他总是瞄很久,我急不过,催他快点。终于,他开了枪,可是没有打中狼,从它的头顶擦了过去。这一下,野狼被惊跑了。我埋怨他笨,他只是嘿嘿一笑,说下次让我来。就在这时,丛林深处传来一声巨吼,像是可怕的怪兽,就是刚刚萨姆开枪打的方向。难道打中了大家伙?我们慢慢地走了过去。

吼声间歇地发出,越来越近,拨开最后一片草丛,眼前的景象使我们呆住了。

一只巨大的白虎!!

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老虎,简直是神物。虽然没能细看,但是只要看上一眼,就能感觉到,浑身散发着异样的神采。这绝不是普通的动物,肯定有来头。

就在我们愣神的时候,后面突然发出“嗖”的一声,是箭!凭借我的直觉我拽着萨姆猛地向旁边扑倒,躲过了那致命的一箭。可是我们还没站起身来,第二箭又到了。我抽出萨姆的枪,“砰”的一声打掉了那支箭头。

“还真有点本事,要不怎么敢伤我的白虎?”

我们两个站起来,发现眼前站着一个精灵族的战士,而且是个女人。看那样子,也绝不简单。而且,她说那白虎是她的?

“就算如此,我还是忍不住要你们的命!”

欲知后事,请关注下一章“月之女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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