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第一章 白桦林
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
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
白桦树刻着那两个名字
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
有一天战火烧到了家乡
小伙子拿起枪奔赴边疆
心上人你不要为我担心
等着我回来在那片白桦林
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
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
雪依然在下那村庄依然安详
年轻的人们消逝在白桦林
噩耗声传来在那个午后
心上人战死在远方沙场
她默默来到那片白桦林
望眼欲穿地每天守在那里
她说他只是迷失在远方
他一定会来来这片白桦林
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
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
雪依然在下那村庄依然安详
年轻的人们消逝在白桦林
长长的路呀就要到尽头
那姑娘已经是白发苍苍
她时常听他在枕边呼唤
来吧亲爱的来这片白桦林”
在死的时候她喃喃地说
我来了等着我在那片白桦林
当我站在OPOO酒吧那仅有五米长宽的椭圆形舞台上唱完这首《白桦林》的时候,借着微弱的霓虹灯光,隐约的看到台下二层阁楼处有一位穿着黑色迷你吊带装,白皙的右手手腕上戴着一块巨大的闪闪发亮的黄金手表,左手正端着一杯还没喝完的鸡尾酒,一双清澈无比的眼睛盯着我看,瞧她的模样并不高兴,好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表情复杂得如同她手上的那杯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让人无法琢磨。当然,有各种颜色的灯光的照耀下,也或许我的第一感光是错误的也说不定。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在OPOO演唱,像这个人的表情我也司空见惯了许多,也不知为何今天却偶然注意了她一下。
端着吉他走下台的时候,我的耳朵里面充斥了人们的叫喊和掌声,这曾经是我坚定信念演唱的理由,可如今,这却是我赖以谋生的唯一手段,因为如果我不每天到OPOO演唱两个小时,那我的学校就会把我赶回家种地。
在离开椭圆形舞台的瞬间,我感到我的整个人都像被抽空了一样,虚弱至极,甚至连呼吸都有些急促,这种情况是我最近一个月才发现的,到学校对过的诊所察看,医生说我是过度疲劳外加营养不良。我说我就纳了闷了,我堂堂一米七八的身高,一百四五斤的重量,浑身黝黑结实的肌肉,流线型的标准体型,这医生竟然说我营养不良?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不是个墨守陈规的人,所以当然置医生的话于不顾,更何况他也仅仅是一位草寇医生而已。
走进后台的化妆室后,我全身瘫软的偎在了椅子上,抓起一旁的矿泉水就是猛灌,随着“咕嘟咕嘟”的喝水声,我的脸颊两侧则是渗满了汗珠。
“咳……”
长长的舒了口气,我感觉自己好多了,心想刚才可能是演唱特别投入,把自己喊缺氧了也说不定。
“唉?天诺!你的演出结束了?”
说话的是杨冲,今年三十多岁,他是OPOO酒吧的开心主播,高高的个子,比较胖,但却谈不上肥,比较幼稚的长相会让许多人在看到他的时候就想笑。虽然每天晚上他都要来回婉转几个酒吧,但打从我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在他的脸上我就从未看到过疲惫和伤感。我曾经问过他,“你不会每天都这么开心吧?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开心事可言?”他却回敬我道。“我就是这么开心啊!一想到我每天都健健康康的活着,而且一晚上就能赚到一千块钱,有时候还会更多,不开心才怪!”随后,我便会看到他绽放出孩童般的笑容,露出既不洁白又不整齐的牙齿。
我无力的抬起脑袋,尽量避免上眼皮搭在下眼皮上回答道。“……哦!结束了!”
或许是杨冲注意到我的情绪低迷,走过来拍拍我的肩问道。“怎么了?天诺!”
我摇摇头说。“没什么,就是有点头晕!不碍事的!”
“不行就上医院瞧瞧,都这么大的人了一点都不知道照顾自己,好了,你在这歇一会,到我的班了!”
在我点头的时候,杨冲已经开门离去了,我并不会以为他对我的关心是虚情假意,因为做我们这行的人都知道时间的重要性,在现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只有你的腿比别人移动的快,才会比别人多赚到些钱。
化妆室和前台并没有隔多远,我在休息的时候便听到杨哥高亢的嗓音贯穿整间酒吧,随之而来的是无数热情人士的鼓掌呐喊声。
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半年前来到OPOO的时候感觉这里充满了惊喜,虽然OPOO仅是一间我们学校旁边比较小型的酒吧,但那时的我为了自己的音乐梦想,一如既往的拿着吉他只身前来,有的只是满腔热血和激情。可这种兴奋并没有维持多久,我便陷入了危机荒,原因是我的歌曲已经无法满足顾客的需要,抒情歌到什么时候也都只是陶冶情操的,而并不如狂放的摇滚乐可以让人热血沸腾,心潮澎湃。这种因素所导致的结果就是,OPOO的老板MR张直接把我的薪水从每小时100元骤然降到了每小时五十元,而这还不是最低限度,因为如果我的演唱致使所有观众不满,却一分钱都得不到,幸好到目前为止,这种情况还一次都没有发生过。
坐在椅子上许久,我不记得自己在想些什么,抬头看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接近凌晨一点,这个时候化妆间里是不会来人的,我难得的有了清静时刻。
不一会,MR张走了进来,面无表情的从兜里给我掏出一张红色的钞票,放在我身旁的椅子上。MR张是个冷漠的人,虽然他个子很矮,大约一米七的样子,但是冰冷的面容已经能够弥补让人不敢嘲笑他矬子的缺陷,好像自从我来到OPOO,就从未见到过他大笑,偶尔看到他站在吧台前面露出丝丝微笑就已经很不错了。
“今天的演出效果不怎样嘛!”
MR张的语气很严厉,就像我的政治老师。
“哦!明天我会改进的!”我回答道。
MR张停顿了片刻,说道。“如果你再这样下去,恐怕我就不得不要你离开了!虽然我知道这钱对你的重要性!”
MR张并没有说这份工作对我的重要性,原因是在他眼里我并不是一个工人,或许我只不过是个随波逐流的小船罢了。
我没有回答MR张,低着头,默默的站起身,随手抓过属于自己的那张百元钞票,拎着吉他缓缓走出房间。
当我从MR张身旁掠过的刹那才恍然有种意识。他才是老板,虽然他曾经对我说,“看在咱们同姓的面子上,我勉强留下你,但这并不保证你可以在我这里混日子,如果你不努力,也休怪我绝情!”看来如今MR张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我原本梦想自己可以无期限的在这里演唱的愿望随时随地可以被他捏碎,这就是地位的差距。
从OPOO后门走出来,我感觉夜风很是寒冷,原本干涸在脸上的汗水被风这么一吹把我体内仅有的温度全都带走了,我裹了裹外衣,背着吉他朝远处的路灯走去。
街道宽敞,被路灯照耀的焦黄焦黄的,我这个人很奇怪,走路没个老实气,尤其喜爱走在马路牙子上面,这种高难度的,带有风险特色的行走方式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是我一贯的作风,然而今天我却忽略了自己身体的不适,硬是咬着牙,拼了命的走上了距离地面足有二十厘米的马路牙子。
“或许那些T型台上的model们练习走路便是经常在这上面走吧!”
我边走边这么想,一是为了打发时间,二是为了抵御寒冷。
不知怎么的,最近我的身体很不好,动不动就会感冒咳嗽发烧流鼻涕,但又不是很严重,正常的学习生活到没有问题,但是总是这样浑身无力还冒虚汗,久而久之会不会演变成其他什么病变我就知道了。
凌晨一点,街道上不会再有什么人出现,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整条街上只有你自己,向前向后都看不到一个身影,让人有种既畅快淋漓,又担惊受怕的感觉。偶尔会有一两辆车从身边急速经过,带过来的一阵冷风让我饱受煎熬,于是我会驻足在马路牙子上面好长一段时间,在心里咒骂那开车的司机不得好死。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漫漫长夜里,未来日子里,亲爱的你别为我哭泣……”
边走边唱已经是我的一种习惯,打从我十四岁起开始学吉他,到如今我二十二岁了,还真没有我不会唱的歌呢,如果说我还有什么事情值得骄傲的,那就只有这一个了,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唱出周杰伦,刘德华,张学友,乃至更多明星的几乎全部歌曲,或许,这就是我的技能。
若有所思,而又心无所念的走在回去学校的马路上,忽然感到胸口一阵抽出,心脏仿佛瞬间停止了一样,双耳顿时通鸣,响亮得如同调试吉他的音箱,随后全身无力的瘫痪在了路边,庆幸的是我的意识依旧清醒,可以把双脚移到马路上之后再倒下去,这样就避免了我直接从马路牙子上摔下来的惨剧。
“呼……呼……呼……”
我做着深呼吸,左右手同时不住的颤抖,即便如此我都不晓得自己到底怎么了。心脏突然跳动的很是缓慢,但是每一下都很剧烈,剧烈的我完全可以感觉到它在撞击我的胸膛,豆大的汗滴从我的额头低落下来,嘀嗒在下方的板油路面上。我劈着双腿,背着吉他,双臂在膝盖处停留,却抑制不住颤抖,夜风阵阵袭来,掀起我凌乱而又潮湿的头发,突然间,我的眼前一片漆黑,原本映入眼帘的对面的灯光瞬间消失不见,我甚至连自己的眼睛究竟有没有闭都不晓得,便直接瘫倒在了马路的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