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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第三十二章 朋友

类别:都市异能 作者:黑暗的天空 书名:请,别惹我 更新时间:2014-03-18 12:12:58 本章字数:2632

吃过早餐,秦仲和罗晓雨带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岳父岳母浩浩荡荡的开往位于东区翠屏山的嘉元华府,房子周围的环境令他们赞口不绝,装修工期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大致框架已经出来了,可以看出装修公司是尽心尽力的,这估计也有秦仲请工程监理的缘故。工程的负责人见房屋的主人来了殷勤的带他们四处参观,一边详尽的给他们解说。所有人对这栋房子都很满意几人回来时已经中午了,罗佑打电话在荷塘月色定了一桌饭,几人直接去了饭店。荷塘月色是当地两家五星级饭店之一。吃饭的时候,秦仲的电话响了,他一看是张欣绣,赶紧向大家告个罪,到包厢的外面接电话。罗晓雨若有所思的看着秦仲的背影。

“你好,找我有什么事情?”

“秦仲再求你帮个忙。”

“有什么事情说吧,别什么求不求的,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几个战友知道我妈妈来了,非要一起请我妈妈吃个饭,妈妈非要我叫你一起去。”

“不就是吃个饭吗?什么时候在哪里?”

“六点半,在离我宿舍不远处的碧海饭庄,到时你你先到我宿舍来,然后我们一起去。”

“好吧,那再见吧。”

“再见。”

秦仲打完电话,正准备推门进去时,他看到隔壁的包厢出来一个人,是那天向自己借钱打车的詹姆斯·刘。那人显然也看见了秦仲,并且已经认出了他,只见他脸上浮现出笑容,很热情的给他一个拥抱。

“亲爱的朋友,见到你很高兴,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秦仲心说难道我会真的为了一百元打电话向你要债。嘴上却说:“我最近比较忙,忘了。你这是?”

“我在这请别人吃饭,这儿的食物味道很好。”

忽然秦仲所在的包厢门开了,罗晓雨从里面出来上洗手间,她一眼就看到秦仲跟一个奇怪的人说话,大热天穿着西装,脸白的像死人。

“阿仲这位是?”

“是我的朋友。”秦仲心说,是朋友吗?

“亲爱的朋友,不给我介绍一下这位美丽的小姐?”

“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妻子罗晓雨,这位是詹姆斯·刘。”

“你好。”罗晓雨伸出右手,想跟他握手,哪知道詹姆斯·刘很优雅的抓住她的指尖,把她的手背放在嘴边吻了一下。

“美丽的夫人见到你是我的荣幸。”他所有的动作是那么的优雅自然。

詹姆斯·刘从西装的口袋里掏出一串粉色的项链递给了罗晓雨:“美丽的夫人,初次见面一件小礼物,请收下。”

罗晓雨推开他的手:“谢谢,礼物我不能收。”

詹姆斯·刘对秦仲说:“难道你不把我看作朋友,我真的很失望。”

秦仲无奈的说:“晓雨,收下吧,这是詹姆斯的心意。”

罗晓雨只好接过项链,忽然詹姆斯·刘的脸色微变:“不好意思二位,我还有点事,先走了。”说完转身推开隔壁包厢的门进去了,走的非常的匆忙。秦仲和罗晓雨心里很纳闷。忽然走廊那头走过来五个人,为首的是一个穿着红色长袍的中年白人,金色的头发,一双眼睛非常的锐利,隔着这么远,秦仲都能感觉自己无所遁形,这个中年人长得非常帅,有点像布鲁斯南,他的后面跟着四个年轻的白人,秦仲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身上拥有恐怖的力量,几个人像一阵风一样从他们的身边过去了。秦仲心说,最近的申江出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自己的总是见到一些奇怪的人。

“阿仲,你看这可是正宗的粉钻。”秦仲看到灯光照在项链上反射出柔和的粉色光芒,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你明天拿到珠宝行去鉴定一下不就得了。”秦仲说。

“阿仲,你说我们收了人家这么重的礼物,怎么谢他呢?”

“你什么时候认识他的?”

“就是前不久,今天是第二次见面。”秦仲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的告诉了罗晓雨。

“怎么可能,你只不过借给他一百元钱,他就送出这么重的礼物?”

“事实就是如此,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秦仲和罗晓雨进去的时候,杨蕊儿埋怨了一声:“怎么去了这么久?”

秦仲解释说:“见到一个朋友,聊了一会儿。”

吃过饭的时候,罗晓雨提出去逛街,得到了另二位女士的附和。炎热的夏天挡不住女人们购物的热情,三个女人叽叽喳喳的走在前面,三个男人已经被他们丢了很远。秦仲的手上拎了一大堆购物袋,女人们还在继续的血拼。终于女人们也感觉到了一丝的疲倦决定回家,时针已经指在了五上,此时的秦仲已经不堪重负,跟他走在一起的二个爸爸就跟没看见似的有说有笑,秦仲心里在呐喊,真是没天理,你们的女人买东西为什么全让我拎着?

秦仲把东西全部放进了后备箱,然后对他们说:“你们先回去吧,晚上一个朋友请吃饭。”看着罗晓雨疑问的眼神,秦仲没有作出解释。

张欣绣的宿舍就是军营,她工作的单位是军方众多数据处理中心中的一个,只不过保密性能做的好,别人不知道这儿是干什么的罢了,如果你没事在大街上走一走的话,就不难发现有许多没有门牌的单位,这样的单位或位于闹市,或位于郊外,全都外松内紧,一般人是根本进不去的。张欣绣的单位就是其中之一。在这种单位工作的人,在外面一般都没什么朋友,因为他们接触过的人,一般都会受到安全部门的调查,虽然这种调查是暗中进行的,但他们都不愿意给别人带来麻烦。

秦仲一到宿舍的大门口,就被门卫拦了下来,秦仲在老爸的部队受过训练,一眼就认出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门卫,而是真正的军人。

“请问,你找谁?”

“我找张欣绣。”

“请稍等。”其中一人拿起桌上的电话。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秦仲。”

“登个记。”

秦仲接过笔在登记簿上签了名字。

“张少校在402室。”

张欣绣工作的单位待遇还是蛮高的,只要是在里面工作的人,没人一套二居室的住房,当然如果你调走的话,房子是要交出来的。

秦仲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张欣绣。张欣绣的妈妈于莲见秦仲来了,连忙起身相迎。秦仲把刚买的玉镯子递给了张母。

“伯母,这是我给您买的小礼物。”

“看到你来我已经非常高兴了,还带什么礼物。”

“应该的。”

“你先坐,我去给你倒杯水。”

这时张母已经打开了盒子:“阿仲,你为什么买这么贵重的东西!”

“伯母只要你喜欢,说什么钱不钱的。”

礼物可是秦仲精挑细选的,便宜了不行,太贵了也不行,正伤脑精时,看到了一家珠宝玉器行,挑中了这个5400元的镯子。这个镯子晶莹剔透,冰味十足,张母一看就喜欢上了,本来她就喜欢秦仲,这样一来她已经把他看作自己的女婿。张欣绣从厨房端水出来时正好看见妈妈手上的镯子,本来想说些什么,看到妈妈十分喜欢,也就没吱声,只是趁端水给他的时候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我会把钱给你的。”

六点十分时三人离开家去碧海饭庄。碧海饭庄就是一个普通的饭店,面积大约二百余平方。他们定的是二楼的芙蓉厅,进去的时候发现已经先到了四个人,三个男的,一个女的,都是年轻人。四人正在打扑克,见他们进来了,都站起来迎接。

“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几位是我的同事兼好朋友,这是我妈妈,这位是——秦仲,我的男朋友。”秦仲可以感觉到六道杀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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