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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第1章 风过松阳

类别:东方玄幻 作者:洛水大坑比 书名:祖妖记 更新时间:2017-01-05 19:38:24 本章字数:3058

这一天,我已无心考虑春光如何明媚了,松阳是盛产松树的地方,此时一棵大松树的荫蔽之下,我,李大铭,李小南,铁驴,贾正义正像热锅上的蚂蚁,显得毛毛躁躁的,每个人虽然表情各异,但是无一例外地面色都有些急切和惶然。

大松树的树冠亭亭如盖,我们躲在了树荫之内,头顶上的枝干不时传来几声惹人烦闷的蝉叫声,我拿了一片有些晒得发蔫的荷叶盖在头顶上,瞥了一眼李氏兄弟,李大铭为人粗犷,大大咧咧,尤其是蛮力惊人,动起粗来,我相信在场的一干人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哪怕一起进攻他。

正因为如此,大家都推崇李大铭当我们所有乞丐的大哥,小小年纪的李大铭已经有了毛毛的胡子,我们都没有开始有“长胡子的特权”,李大铭发育得比我们都要早得多,据他讲,他李家以前是养蜂子的,吃蜂蜜或是蜂王浆令人早熟倒也说得过去。

每一次当李大铭眉飞色舞地讲述他家没落魄时蜂蜜如何醇香醉人时,我们都会不免地口水泛滥。对于蜂蜜这种美味,我们也只能在梦里细细品尝了。

其时已近黄昏,没有紫霞盛况,放眼所见,尽是酒红一般的织锦云霞,偶尔天空掠过几只不知名的飞鸟,也被模糊了本来的羽色。

我们一行人已经在这里等待了有一个时辰,只待这日轮沉入西山,就要干一件对我们来说的“大事”。

李大铭重重地锤了一下石桌,石桌上的土尘被震动而起,复又落下,他不是太能忍受等待这种枯燥乏味的事情,我虽然也不愿意等待,但是为了完成那件事,我必须等待。似乎天一放黑,等待就有了结果一般。

见到李大铭的不耐之色,我心念如飞电转,想到了“画饼充饥”这个词,很想“以身试法”来帮帮李大铭。

我一手扶正头顶的荷叶,明明阳光照不到我的头顶我却执意如此,为的是将荷叶的热量吸收到体内来驱赶燥热。弯了一下腰,我取了块小石子,用眼神示意大家将置于桌案的手肘移走,对于他们略带惑感的目光我仅是淡淡一笑,右手在风化雨蚀的桌面上划了几划,一个模样呆滞的金蝉显影出来。

没错,我画了一只金蝉。至于那种透翅的效果我无法表现而出,我画的金蝉呆头呆脑的,好在构造完全,有翅膀有细小的腿。

“哇,二哥画得好像啊。”李小南抽了抽两条青绿色的鼻涕,面色喜悦自然,真的是为我能够画出这样的金蝉高兴。

我拍了拍李小南的肩膀,内心也有几分得意,很早以前,我就心知肚明,虚荣心这种东西大家都有,不过是或多或少罢了。

李大铭望着桌子上的“金蝉”,我的目光精准无误地捕捉到了他的喉结剧烈地抖动了一下,应该是一大口口水被他狠狠咽下,隐隐约约还发出一声闷响。

他一见到那只金蝉,就再也移不开炙热的目光,铁驴,贾正义也是对我佩服不已,我们打着哈哈,就待送走余晖,放手一搏。

“二弟,你在我们五人当中是头脑最为灵敏的,今天我们到底去封家林场的南面呢,还是西面?”李大铭似乎真的是急不可耐,金蝉美味与他仅有一墙之隔,但现在,绝对不是动身的良机。

每隔七日,我们这群飘来荡去浮萍一样的乞丐,就会瞄准了封家的林场打打牙祭,肇因封家的松林地面之下,饲养着年份颇久的金蝉,肉质鲜嫩,极为美味,可谓食之无憾,不忍猝世。尤其是八年以上的金蝉,通体麦黄,口感温润,生长周期较久,营养充足,是食用的最佳年份。

上次我们偷食了封家林场的东面与北面的金蝉,虽然每次都将现场的痕迹扫去,但为了稳妥起见,我们还是决定“各个击破”。

“去西面吧。”我随口说着,西面与南面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大家对我的决策没有异议,李大铭面色涨圆,估计是肚子里面的馋虫作祟。

其实我肚子里面的情况也不怎么好,馋虫一大把一大把的,最近似乎馋虫又多了,我微微叹了口气,只盼着斜阳不再倾斜,暮色四合。

直到暮色有了初兆,李小南轻轻地扯了扯我的衣角,他仰起头说道:“二哥,你最近似乎又长高了。”

我笑着回道:“跟这棵大松树还差得远。”

李小南真的去打量了我身后的参天大松树,又对比了下我的身长,面色灿然,颜笑道:“二哥你真能说笑,你真长成那么高,还不成了怪物?”

我心想李小南果真纯然,天真无暇,以前家里没落魄时肯定天天有蜂蜜吃,世人言蜂蜜有养颜之效,看起来所言无虚,李小南面容上经风一拂动,千千万万个小绒毛在舞蹈,他面容莹白,定是承了养蜂世家的福泽,才能有如此良颜。

李小南被我瞧得似乎有些发毛,便后退一小步道:“二哥,你干嘛这么看我,难不成我脸上有什么虫子?”

他面容飞上了几多云霞,当真晕红,跟红墨化于水中那样。

李小南害羞了。

“没,哪有什么虫子,”我有些哭笑不得,很想朗声大笑,但见李小南嗫嚅之模样,我只好作罢,“一晃三年,想不到当年的跟屁虫都这么大了。”

“啊,二哥,你竟然说我是虫子,我好气啊。”

李小南边说边故作凶相,张牙舞爪地扑将于我,不过都是挠痒痒罢了,我一并受着。日头果真滚蛋了,我没有一点不舍,一会儿还会有见怪不怪的月亮露头,也不知道是圆还是不圆。我看着稚气未脱的李小南,觉得自己比他也差不了多些,我曾在街上的书摊的旧书里面翻到过一句话——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细细琢磨下来,我们当中嘴上有毛的当属李大铭了,我多看了李大铭几眼,眉毛粗黑,嘴上毛胡子由于天热而挂上些汗珠,密密麻麻的。嘴上有不少毛的李大铭在我三年的乞丐生涯之中,办的事也不牢啊。

看来书上的也不能全信,尽信书不如无书,我默默地忖着。天色稍稍暗了下来,蝉叫声终于离我们而去,蛙鸣与虫唱起伏。

暮色将我们包裹好之后,李大铭是人肉阶梯的基层,他憋着一口气沉下身子,接着是铁驴站了上去,同样沉胯,我踩着李大铭的肩膀继而踩着铁驴的光头攀上了围墙,接着是贾正义和李小南,等到我们三人依次站好在围墙之上好,又将铁驴拉了上来,至于李大铭在原处放哨,以待我们硕果折返。

月亮还没有出阁,我们四人依次跳下了围墙,有些震脚,好在下面有积叠的碎叶松针作为缓冲,倒也无碍,铁驴因为用力过猛,闷头撞上了一棵铁松树,险些昏死过去。我们等待铁驴恢复些神智,就匍匐着身子向着林地的西面行去。

我问道:“铁驴好些了没有?”

铁驴在我们之中排行老四, 不过我不像李大铭那样“按规矩行事”,我依旧叫铁驴,李小南排行老幺,我叫他阿南,贾正义排行老三,我叫他老贾。

铁驴的头上反射着青濛濛的月光,这说明月亮已经出来了。他摸着秃头,冲我傻笑一下,道:“就是有点晕。”

也是,一棵铁松树堪比金铁之利,硬度如同精铁一般,不头晕才怪,一个大包在铁驴的头上初具规模,我想笑但还是忍住了。毕竟还有“要事”要办,耽误不得。

几个人很快来到了林地的西面,我挑了一处空旷的地方,拨开厚实的松针和杂草,又挖开土层,约莫接近一米的深度,我用手拖出来一个莹白剔透的金蝉,肢节分明,依旧处于眠期之中。李小南递给我一个大口袋,我将它扔到了口袋内,又继续翻找起来。

贾正义用树枝挖出不少金蝉,铁驴动作也很快,只有李小南面容乐开了花,目露异彩地盯着我们活动。

“阿南,快帮忙,别傻笑了。”我招呼了李小南一声,便不再顾他,将一只只金蝉从睡梦中拖出,扔到决定它们命运的口袋里面。

某一瞬间,我有些替这些金蝉不忍,但是时不待我,我又将那种异样的情绪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心里念叨上几句“下辈子不要做金蝉”又加入到“偷蝉大业”当中。在那微妙至极的一瞬间,我隐隐觉得我是个好人,然而过了那一瞬间,我又不得不做一个“坏人”。

如果我把此时的想法告诉李大铭,他会毫无掩饰地嘲讽我道:“金蝉就是金蝉,人吃金蝉,天经地义!”

这时候,铁驴还会加上一句,“第一个吃金蝉的人是最勇敢的人!”

讨论到了最后,除了我之外,大家一致的认为吃金蝉是一件极度正义的事情,结果就是那次我吃的烤金蝉最少,正义会刺激食欲,我又学到了。

我们每次行动之前,都会喊上一句“金蝉,即正义!”来彼此勉励,共进共退,我想我们是吃金蝉上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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