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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第一章 异界歌声(2)

类别:异界大陆 作者:青墨 书名:圣音 更新时间:2016-09-19 19:04:34 本章字数:4710

城门口有穿着同样铠甲的卫兵,不过比队长他们要华丽精致许多,长枪一架:“站住!”

队长拖起车上一具尸体,再抖开一副人相画册:“来领赏的。”

一个手上扎着红色飘带,阔口方面,形貌威武的军官从士兵身后走出来,看看车上十几具尸体,“原来是佛朗队长,看起来你们这次收获不小啊。”他把一个钱袋抛过来,佛朗队长接过来数了数:“刚科守备大人,数不对啊!”

“一个强盗一个银币,当初说好了的。”刚科守备向身后士兵下令:“把尸体拉进去。”几个士兵上来拉车,被佛朗一把按住:“当时还说了如果我们有兄弟死要抚恤每人一个银币,这次我们死了七个人。”

“佛朗,你们作佣兵的,以为是皇家御侍啊?当时你是这么问了,可我没答应啊,你们干上这一行,就该预着有这一天,你当时要说不干,好多人抢着干呢。”

“你……”佛朗一怒按住剑柄,身后老兵拉住他,“别乱来。”

刚科干笑几声,看到佛朗发火他似乎有点忌惮,又掏出三个银币:“好吧,看在咱们相识多年,这些兄弟又死得壮烈,这些是我个人赠送,对得住你们了。”又向士兵下令:“拉走。”

看着刚科把尸体带走,佛朗恨得暗暗咬牙,老兵说:“队长,算了吧,得罪了他,咱们以后不好接生意,权当买路钱吧。”

“这个混蛋,我们在前面打生打死,他啥也不干,带着那些战利品在城卫那儿可以领到每人四个银币,以为我不知道吗?”佛朗狂怒不休,“总有一天老子要剁了这吸血鬼。”

“行了行了,先去休息休息。”老兵推了推佛朗,佛朗忍着气把钱分给四个手下,轮到林维时,他瞪了他一眼,把钱收了回去,林维一个子也没分到,他就带着其他人进城了。他凶巴巴的样子,林维也不敢跟去,只好原地不动。

他们走后,林维正思索自己该去哪,那老兵又跑回来,递给他一个银币:“收下吧。”

“我也有?”

“队长是凶,其实人不错的,他不会亏待兄弟们的,刚才人多,给了你就坏了规矩,怕其他人不服,这是他让我给你的,你可别让其他人知道。”

“是。”

老兵看他胸口还在流血:“伤挺重的,赶紧找斯塔姑娘去看看,小心发炎。”

“谁是斯塔姑娘?”

老兵摸摸他的额头:“真打傻了?连你梦中情人都忘了?”

林维看到老兵胸口有个银色吊坠,一个胸牌写着:加里森•伯格,他不由自主念了出来。老兵一听不悦:“没大没小,你爸当年都叫我加里森大叔,你居然直呼我的名字?阿维,你今天怎么老怪怪的?就算是死里逃生,也不至于吓成这样吧?”

原来这就是他的名字,林维不知怎么解释,他知道自己恐怕真的穿越到未知的异界来了,原来这个“阿维”已经死了,活着的这个是来自异世界的林维,两人都叫阿维,不知是不是巧合,还是穿越的定律。

“我头有点晕,加里森爷爷,你告诉我怎么去斯塔姑娘那儿吧。”

“完了,真傻了,赶紧找这个女医生帮你看看脑子,该不会是颅内出血吧。”伯格担忧地看了他一眼,指着街道:“从这一直走到里奇大街,转北有个红色房子,就那了。自己赶紧去,我还得跟队长办事去,你有什么事到酒馆来找我们。”

伯格匆匆离去,林维看看自己全身,铠甲破败,背后一把沾着血迹锈迹斑斑的长剑,自己穿越成一个异界佣兵了,这世界太疯狂了。

胸口太疼,想不明白的事先不想吧,先看看伤势要紧,他照伯格的话,边走边问,这个城镇的确与电影中北欧中世纪小镇极为相似,路边穿着亚麻衣的小贩,铁匠铺里络腮胡子的粗壮欧洲汉子,路上奔跑的四轮马车……林维先是怀疑他是穿越到古代的北欧某个国家,但听到他们一口标准的中文腔调又否认这个想法,而且他清楚记得刚才佛朗提到过魔法师,这里确然是不知名的异界无疑了。

问了一位行人后,他来到里奇大街,果然看到一幢墙刷着粉红漆的房子,悬挂一块有奇特符号的牌子,虽不知道什么意思,但看到外面有不少伤兵和有病容的人,林维明白,这里是医馆。

林维刚想进去,被几个伤兵拦住了:“干什么,想插队啊!”把他推到队伍最后面,林维只好在长长的队伍后等着。

忍着伤痛,他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越想越是觉得离奇,又觉得有趣,自己在那个世界死亡,却在这个世界重生,难道命运之神并不是放弃自己,而是给自己一次新的机会?他不禁心潮澎湃,千思万虑之后,他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走一步看一步吧。

等候过程中,他听到一阵歌声,是路边一个行乞的老人,面前摆着一只破碗,弹着一把从没见过的琴,用苍老的声音向好心人发出乞讨的歌声:

上帝有仁慈之心,

但不幸遗忘了我,

大自然对我漠不关心,

谁来在乎我?

善心的人们,

你们的施舍未必能有所回报,

但也许可以换张天堂的门票……

老人的歌声并不好听,甚至有些沙哑,但旋律还是有,只是那个琴像个摆设,弹出来的声音乱七八糟,看来这老人并不精通琴律,只是摆个样子证明自己是个行乞的街边艺人。那琴看上去像古代的“赫梯吉它”,8字内弯,用的麻丝弦,没有调音准的旋扭,与其说是乐器,倒更像个犁头。

看到他,触发林维的伤心事,他想起自己在从前世界的风光,想起了死去的双亲,也想起一件担忧的事情,一是他体内不知还有没有癌细胞,不过现在换了身体,这个担忧应该不必了。但没这个担忧触发他更大的担忧,身体不是从前的身体了,那自己美妙的歌喉还在吗?

林维急得直抓头发,他咳嗽几声,又试试自己的声音,像平时练声一样吼了几句,把四周的人吓了一跳,还好,他发现自己嗓子还是清脆,这让他像中了大彩一样高兴,不知是自己穿越之后把嗓子带来了,还是这个“阿维”天生也有付同他一样的好嗓子,不过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真的可以在这个世界继续尽情地歌唱。

林维心中一喜,眼神与老人接触,老人连忙放下琴向他端起碗,以为他有施舍的意思。林维看他形容枯槁,骨瘦如材。虽然同情,但自己只有一个银币,看医生说不定还得花钱,只好遗憾地摇摇头,老人失望地垂下碗,执起了琴。

看到老人执琴,林维心中涌起一股冲动,他想唱歌,歌唱自己的新生,歌唱令人不可捉摸的命运,当老人粗糙的琴音响起,他不由自主走了过去,盯着老人弹琴的乌黑手指。

老人停止:“善人,你是要施舍我吗?”

林维伸出手:“我……我能看看你的琴吗?”

“琴?”老人不解,但还是递了过去。接过这把古怪的琴,林维看到上面同吉它一样是六根弦,并不是自己想像的“赫梯”,拨弄一下,声音倒是爽利,只是没调准音,弹不好弦律。

林维心中涌起冲动,他坐到老人身边,“我能陪你一起唱吗?”

“你是个战士啊?怎么可以同低贱的我在一起?”老人吓坏了。

“战士就不能歌唱吗?”林维在地上捡起一小截木棍,绞紧琴弦,用土办法来试着调音,当然,同真正的民谣吉它相比,这样调出来的音肯定不太好,不过林维是什么人,他是音乐的天才,任何乐器在他手中都像从灵魂和身体里长出来的一样,很快能了如指掌,他愣是用这土办法几下就调出同吉它一样的音准,伸手一拨,一股流畅的弦律发出,把不远处几个排队的人都吸引过来,他们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声音。

看到有人注视自己,表演的欲望在他心中蠢蠢欲动,他拨动琴弦,为自己的重生弹了一曲欢快激昂的《命运交响曲》,这首贝多芬的名作在演播大厅由交响乐团来演奏当然更好,林维并没指望自己弹奏它能吸引别人,他只是抒发一下自己的感慨。

可他没想到,这是一个连五线谱都还没有的世界,是个音乐文化极度缺少的世界,这里也有作曲家,但他们创作乐曲的方式比罗马时代的“纽姆记谱法”还要原始,没有清晰的音符开关,无法表达音符的长短,也没有固定的高低音位,作曲者谱曲后演唱者唱出来的常与原意大相庭径,更多的时候,还是靠口头哼唱传递声音。乐器除了少数几样打击乐器,像这个老人手中的琴已经算是较高级的了,民间歌手哼唱大多不成章法,自由随意,根本没有“流行”这个概念,唯一像点样的音乐只有在教廷的教会大厅唱赞美诗的诵唱乐队,其中虽不乏歌喉出众的,但由于没有像样的乐章,唱出来的歌平板单调,不过能唱成那样在这个世界已算得上“音乐家”了。

知道这些时也让林维费解了好长时间,因为在从前的世界,拥有哥特式风格建筑的时代人类在音乐方面已有了较高的创作和演奏水准,虽然音乐真正的繁荣是从文艺复兴后才开始,但音乐作为人类最早的感情表达方式,也不至于缺乏成这样啊?

答案在很久以后才解开,解开这个谜时林维已经踏上改变这个世界的旅程,这是后话。现在,林维的弹奏首先就让行乞老人目瞪口呆,接着,几乎所有听到音乐声的人都把目光向这边看来。他们惊奇,从没听过这种高低起伏,抑扬顿挫的声音,不少人围了过来,想听更清楚一点,而当他们听得清楚时,音乐开始感染他们,其中富含向命运不屈的情怀,意志战胜宿命激昂的快感……强烈地开始撞击人们的心灵。

想当初贝多芬在那个音乐已经开始繁荣的时代演奏时,都让霍夫曼如此形容:“强光射穿这个地区的夜幕,同时我们感到了一个徘徊著的巨大暗影,降临到我们头上并摧毁了我们内心的一切,除了那无尽渴望所带来的痛,一种让在欢腾呼声中燃起那份喜悦倒下逝去的痛。这份痛在耗费爱、希望和喜悦却不将他们毁灭的同时,让我们用尽所有的激情迸发出一种全身心的嘶声呐喊。唯有经历了这样的痛,我们才能坚定地活下去,成为灵魂的坚定守望者。”

而林维这样的吉它演奏虽远没有交响乐团的效果,但对这个几乎没有音乐的世界来说,无疑让人们像从来只吃苦野菜突然尝到一口超级大餐,只能用震撼两字来形容。

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所有人都闭气宁神,生怕喘大气这美妙的声音就消失了,黑压压的人群居然没有半点声音,以致马路都堵塞了。

林维没注意这些,他是为音乐而生的,当演奏一开始,他就忘了舞台,忘了观众,忘了一切,全身心投入到音乐之中,身体与音符融为一体,也唯其如此,他才能奏出如此美妙的乐章。

伤兵忘了疼痛,病人不再呻吟,面有菜色的穷人们感觉胸口燃起一团火,听到这激昂的声音,让他们感觉没有什么困难和痛苦是不可战胜的,有人不知不觉握紧了拳头,有人双眼放光,血脉贲涨,隐隐体内升起一种欲望,一种向宿命挑战的欲望……

C小调第五交响曲本来长达四小时,但林维只调了最强节奏的一段就收尾了,他伤疼的身体毕竟还不能支持长时间演奏,他抬头时吓了一跳,几时围过来这么多人,人群也跟着他的动作愣了一下,接着,哗的一声,掌声四起。

“太好了!太棒了!”

“最出色的乐师啊!”

“从没听过这么好的演奏!”

“再来一曲!再来一曲!”

林维见惯这种受欢迎的大场面,点头向观众致意,行乞老头倒是吓坏了。但接下来他又高兴了,因为人们开始向碗里扔钱,碗里装不下了还抛一地铜币,其中甚至还有闪光的银币,这一天收入比老人行乞一年还要多。

人们把林维也当成街头艺人,他现在的模样也是有点像个只能行乞的落魄伤兵,铠甲破烂,一身鲜血,伤痕累累,蓬头垢面,但人们现在看他的眼神完全不是看乞丐的鄙视,有尊敬,有钦佩,有赞赏,有些姑娘眼中甚至泛出爱意。

“再来一曲吧!”人们请求他,有热情的人还搬来一张高高的椅子,让他坐得更高更舒服,让更多人看到听到,下面的人鼓掌不休。林维盛情难却,只好说:“好,我再唱一曲。”

他拨动琴弦,现在他心情大好,弹琴之时,唱了一首幽扬的古典流行歌曲《绿袖》。

我思断肠,伊人不臧.

弃我远去,抑郁难当.

我心相属,日久月长.

与卿相依,地老天荒.

绿袖招兮,我心欢朗……

最后一声音律回响,久久绕梁,人们刚从命运交响曲中激昂过,立马又被这略带忧伤的情歌陶醉得死去活来,一些感情丰富的人甚至热泪盈眶,这歌也许让他们想起了爱人妻子,或伤心往事,不管如何,当音乐散去,人群沉默许久,再次爆发震天的掌声。

看着激动的人群,林维放心了,在这个世界,自己还是可以尽情歌唱,对他来说,只要有音乐,就不会有世界末日。

他眼光留意到人群中的一个少女,没别的原因,这个少女太惹眼了,她一身朴素的粉红衣,淡黄的发丝垂到宽松的领口,白皙的脸庞,清秀的身影,柔美眸子红红的,显然,林维的歌声触动了她的少女情怀。

可他还没仔细打量她一下,一个粗暴的吼声传来:“都围在这干什么?想聚众闹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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