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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 十二 隐身术

类别:都市异能 作者:黑暗的天空 书名:坏人 更新时间:2014-03-18 09:38:58 本章字数:2835

林子枫在那里干着急却没法开口说话,毕竟是母子连心,王雪芹很快就看出了儿子的窘迫,于是凑到跟前说:“你是不是不能说话?”

林子枫眨眨眼睛,意思就是是的。在场的都是他至亲的人,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东方幽若看到丈夫的全身都汗湿透了,就说道:“爸爸妈妈,阿枫的全身都是汗,我们帮他洗个澡吧?”

“我这就去放水。”王雪芹说着就出去了。

过了半个小时后,王雪芹推门说:“洗澡水已经放好了,他爸赶紧把儿子抱过去吧。”

林富贵弯腰抱起林子枫就往卫生间走去,王雪芹和东方幽若婆媳俩则在一旁帮忙。

一进入浴缸,林子枫就感觉到通体舒泰,灵魂控制身体的速度也无形中加快了。他试着张开嘴,没想到居然成功了。林富贵和王雪芹都出去了,卫生间里只剩下林子枫夫妇二人。东方幽若正在帮他洗澡,顺便活动一下他的手脚。

“阿枫,你知道吗?当时我以为你会永远离我而去,后来你度过了危险期,你知道我有多么高兴吗?以前都是我不好,为了继续做刑警,每次都偷偷地服避孕药。这次你好了,我再也不会做这样的傻事了,你是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只要是你生的,我都喜欢。”

东方幽若一愣神,接着她的身体被一双大手抱住了。

“你能动,也能说话了?”东方幽若激动的泪流满面。

林子枫伸手把妻子的脸上的泪水擦掉,然后又紧紧地抱住了她。

“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林子枫柔声地说。

“一点也不辛苦,只要你没事,做什么我都愿意。”

“傻丫头。”林子枫说着就吻上了东方幽若的红唇,同时一双手也在她的身上不停地游走,东方幽若也激烈的回应着。

林子枫很快就剥光了东方幽若身上的衣物,就在他准备翻身上去的时候,东方幽若适时的阻止了他。

“你身体刚恢复,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东方幽若说着就把林子枫推回了浴缸。

他们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看到林富贵和王雪芹正手足无措的站在客厅里,焦急地等待着他们。

林富贵和王雪芹见到儿子是自己走出来的,立刻冲了过去。林富贵毕竟是男人,还含蓄一些,而王雪芹可顾不了许多了,一把抱住儿子。

“儿子,你终于好了,你可吓死妈妈了。”王雪芹说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林子枫说话的声音也带着哽咽:“妈妈,你别哭了,我这不是没事了吗?”

“妈妈是高兴的。”

第二天,林富贵、王雪芹和东方幽若同时请了一天假,王雪芹和东方幽若婆媳俩一大早就到菜市买了很多林子枫最爱吃的菜,一家人就跟过年似的。

又是一个月过去了,林子枫已经彻底恢复了。他还利用这一个月的时间练习了一下,拉莫斯没来得及毁掉的隐身术。

隐身术分为五个部分:炼气,隐息,隐身,隐物和隐心。炼气顾名思义就是锻炼身体和经脉,让身体和经脉适应隐身术;隐息就是隐藏气息,这只能骗过黑暗中的任何动物;隐身就是能隐藏身体,却不能把身上的衣物也同时隐去;隐心是隐身术的最高境界,那就是完完全全地融入周围的环境,就是借助高科技的手段也找不出来。而隐身和隐物都还没办法隐藏身体的热源,隐藏的身体在热能探测器下无所遁形。

隐身术的内容并不多,林子枫很快就记住了。他发现炼气就跟气功差不多,可能就是一种气功。他知道能让拉莫斯看得上眼的肯定是好东西。于是他每天早上起来就找一个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按照炼气的法门开始了修炼。他找的地方其实就是他们那栋楼的楼顶,那里是一个绝对没有人一大早会来的地方。他跟妻子说是去锻炼身体,东方幽若听了很高兴,准备当面给予知道,被他拒绝了。理由是跟她在一起锻炼太自卑了,他要一个人练。

炼气的法门很容易上手,林子枫很快就练出了气感,小腹处产生了一个滚热的气团。林子枫没有把拉莫斯的事情告诉家人,不是他不愿意说,而是这一切太惊骇世俗了。一旦传到别人的耳朵里,他就可能就会变成实验用的小白鼠。不是他不相信他的家人,而是不愿让他们背上一个负担。加入他们哪天一不小心说露了嘴,后果将会很严重。不是有人这样说吗?不知道就是一种福气,知道太多也不见得就是好事。古今中外,因为知道太多的东西,而被人灭口的例子简直数不胜数。更何况,你知道了太多别人不知道的,却又不敢跟别人说,就会造成一种心理负担,时间一长,不进精神病才怪。

至于这个隐身术,他本来是准备说给妻子听的,但是他转念一想,还是自己先练练看,是不是真的有效果再说。

林子枫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每天就是上班,下班,睡觉,练功,再不就是跟老婆一起做做爱做的事情。

时间很快又过去了半年,林子枫的隐身术已经练到了隐身,他曾对着镜子看了一下效果,结果在镜子中根本就看不到人影,这也只限于不穿衣服的时候。可是他曾经被打断的骨头,却一到阴天下雨就有些隐隐作痛,看来还是留下了后遗症。

今天是三月二十七日,是一个天气晴朗的周末。林子枫和东方幽若从朋友那里借了辆车,到武汉的黄鹤楼散散心。

黄鹤楼是天下四大名楼之一,巍峨耸立于武昌蛇山,享有“天下绝景”之称。因唐代诗人崔颢的诗: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而名声大噪。

林子枫夫妇跟随其他游人一起参观了每一层楼,又回到了门口。黄鹤楼的大门口跟全国的其他景区一样,都有很多摊贩摆卖一些旅游纪念品和一些赝品的古玩字画之类的。

他们在一个买古玩的摊点面前停了下来,这个摊点主要卖一些古币和一些不知名的小玩意。摊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戴着一副廉价的眼镜,两只眼睛十分有神。从外表看就像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

摊主见有人在观看,立刻殷勤地介绍起来。林子枫和东方幽若当然不会被说动,自顾自的在那里看着。忽然一枚灰黑色的戒指引起了林子枫的注意,他伸手拿了起来。这枚戒指很不起眼,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林子枫总觉得这枚不起眼的戒指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

“老板,这戒指我要了,多少钱?”

“先生,您可真是识货的人,这枚戒指是在一个古墓中淘来的,这样吧,您就给一千快钱。”

“那你还是自己留着戴吧。”林子枫说着就把戒指放回了原地。

“那您给个价。”

“一百。”

“您是诚心想买吗?”

“当然了,不然我就说十块了。”

“一百太低了,这样吧,图个开张生意,你给八百吧?”

“一百。”

“七百?”

“一百。”

“五百?”

“一百。”

“四百?”

“九十。”

“二百,不能再降了。”

“八十。”

“一百就一百,今天遇到高人了。”摊主拿起戒指就递到了林子枫的手上,林子枫则把早就准备好的一张毛老头递给了他。然后把戒指戴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

“这戒指最多只值十块钱,你至于花这么大的精力砍价,最终还花了一百元买这种东西?”

“我只是感觉这戒指好像没这么简单,于是就花钱买了下来。走吧,已经到中午了,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去。”

夫妻二人亲亲我我地向外走去,林子枫忽然觉得有些口渴。

“你等一会,我去买点喝的,你喝什么?”

“酸奶。”

林子枫买了饮料走向东方幽若的时候,路过一个花坛。他只顾着往前走,没注意脚下有一个孩子丢掉的玻璃弹子,一脚踩了上去。他立刻跌了一个仰巴叉,他跌倒的时候,左手正好磕在花坛的边上,顿时鲜血直淋。没有人注意那鲜血没有流到地上,而是全部都被那枚灰黑色的戒指吸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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